我国广义性烟草广告可能被叫停
2009-07-15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本报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昨日在最早批准该条约的40个国家生效,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第一个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全球性公约,也是针对烟草的第一个世界范围多边协议。
国家烟草专卖局人士称,虽然我国已在2003年就签署了《公约》,但按照程序,《公约》须经全国人大批准后方能在国内生效。他透露,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公约》有望获得批准。
人大批准后,5年之内,“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等一类“擦边球”烟草广告将在媒体甚至因特网上消失。专家预测:《公约》实行的25年内,中国将减少1.1亿烟民。 广义性烟草广告将被叫停 “《公约》对我国烟草业的影响是全局性的,其中关于烟草广义性广告的限制对烟草企业有最直接的影响。”中国烟草学会秘书长郑富刚认为。 《公约》第13条规定:每一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在公约对其生效后的5年内,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在广播、电视、印刷媒介和酌情在其他媒体,如因特网上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尽管我国《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但在传统广告遭到“封杀”后,烟草企业在和主管部门的博弈中,不断试探着法律的底线,多采用公益广告、赞助冠名等“广义性广告”。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健康教育处处长李新华提供的材料显示:2001-2002年热播的10部电影全部有吸烟镜头,平均每部有26.2个,最多的一部达111个。平均每部电影为5.6分钟,占整部电影总时间的5.7%,最长的一部达16分钟。 卫生部的一份通知称:影视剧中将吸烟与成熟、坚强、力量、魅力、反叛、自由等人物性格联系起来,对人群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目前有80%以上的青少年仍有机会接触到烟草广告。 《公约》生效后,这些“广义性烟草广告”将被广泛禁止,郑富刚披露:《公约》规定,企业广告是否烟草广告将以是否直接或间接鼓励他人吸烟将成为其主要判断标准。且不让烟草业进行礼品、礼券、折扣、竞赛等奖励性促销和赞助。他认为:《公约》批准后,国内烟草企业现已较狭窄的宣传渠道将受到进一步削弱。 警示语须占烟盒的30%-50%以上 批准《公约》后3年内,“吸烟有害健康”一类的警示语要占到烟盒30%-50%以上,这一条款将较大冲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