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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脑转移的治疗

2009-07-17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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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癌脑转移后患者的自然生存期为1~3个月,且大部分患者伴有颅内高压症状及肢体、语言障碍,一旦病情进展迅速,预后多不良。

  肺癌脑转移患者治疗以手术、放疗为主。对较大的、孤立性的、内有出血及坏死的病灶,则考虑手术治疗。放疗损伤小、作用快,可明显改善症状,减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总有效率达70%~90%。对于孤立的病灶可采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或外科切除,也可两者合用。

  肺癌脑转移灶通常为较规则的球形,发现时直径一般<3 cm,呈非侵袭性,且位于功能较少的脑灰白质交界处,比较适合立体定向放疗。Nieder等进行的前瞻性研究显示,全脑放疗(30 Gy,10次)联合立体定向放疗的1年控制率为61%,中位生存期为2.3个月,1年生存率为8%。

  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指南对肺癌单发脑转移的推荐治疗方式为立体定向放疗或手术切除后行全脑放疗。多发脑转移的治疗手段主要是全脑放疗,配合皮质激素减轻脑水肿,改善神经系统症状。

  有前瞻性对比研究将放化疗以不同的方式序贯应用,结果发现,因为放疗对血脑屏障的破坏使化疗药物易进入脑组织,故采用全颅放疗+伽马刀+VMP方案(长春新碱+6-巯基嘌呤+泼尼松)化疗较全脑放疗和全颅放疗+伽马刀放疗更能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最优组合。但,患者1年以上生存率差异无显著性。

  脑放疗一直是小细胞肺癌脑转移姑息治疗的首选方式,但单纯全脑放疗的总缓解率为50%,完全缓解率为27.3%,中位生存期仅为4.7个月。许多学者提出对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脑预防照射,使脑转移率从20%~25%减少至5%,但患者的生存期无明显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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