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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子宫切除术后的筛查

2009-07-24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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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宫切除术后的筛查

1.因良性疾病行全子宫切除(或宫颈截除)后的宫颈细胞学检查,并无必要;  2.应尽量通过体格检查和病理报告来确认和(或)证明宫颈已被完全截除;  3.次全子宫切除的妇女,应按照常规筛查指南继续宫颈癌筛查;  4.既往有CINⅡ或Ⅲ病史。或者无法证明全子宫切除前没有CINⅡ或Ⅲ或CINⅡ或Ⅲ是全子宫切除适应证的患者,应进行筛查,直至10年中连续3次以上正常(或阴性)的宫颈细胞学检查,且没有任何异常(或阳性)的细胞学发现;  5.宫内暴露于乙烯雌酚和(或)有宫颈癌病史的妇女,只要健康状况良好且没有生活受限的慢性疾病,在全子宫切除后应继续筛查。

 筛查间隔时间  1.第一次筛查后,应用巴氏涂片的妇女应每年行筛查,应用液基细胞学的可以每2年筛查一次;30岁及30岁以后,连续3次以上正常(或阴性)的宫颈细胞学检查,且没有任何异常(或阳性)细胞学发现的妇女,可以2~3年筛查一次(除非有宫内乙烯雌酚暴露史,HIV阳性或免疫受损);  2.HPV DNA检测作为30岁及30岁以上女性的宫颈癌一线筛查方案,已得到FDA批准。30岁及30岁以上女性,可合理应用该检查来代替单独的宫颈细胞学检查。联合应用高危型HPV DNA检测者,可每3年行一次巴氏涂片或液基细胞学筛查;  3.细胞学和HPV DNA联合检测的频率,不应多于每3年一次;  4.与HPV感染有关的咨询和教育,尤为重要。

(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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