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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治癌及其相关材料

2009-07-28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多年前,王仙姑以一味“还阳草”治癌而轰动京城。当时有的报刊长篇累犊地加以传播,神话般地介绍该仙姑如何在山东某地发现此具有治癌特效的仙草,致使众多癌症患者趋之若骛,门庭若市,纷纷前往求治。一时搞得沸沸扬扬,令人大有癌症已被攻克之感。最后经肿瘤界众多专家联名上告,几经周折,后经立案调查,始证实所谓“还阳草”乃是地瓜秧及花生秧焙干研末而制成。这场骗人钱财、害人生命的闹剧最后以王仙姑锒铛入而告终。

遗憾的是,事隔多年有余,利之所驱,社会上掀起了一股“要发财,抓治癌”的妖风,各种坑人钱财的骗术带着浓厚的迷信色彩,或披着各种冠冕堂皇的外衣乘虚而入,上当受骗者时有所闻,且有愈演愈剧之感。在临床实践中,遇到的受害者更是不乏其人,不但延误病人宝贵的治疗时机,使原本可治之癌发展成不治之症,最后终于人财两空。此种以谋财为目的,以癌症病人为对象的骗术,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常打着家传、祖传、秘传为幌子的各种单方或验方,并往往在此基础上加以改造、发展,打着发掘祖国医学遗产的招牌,冠以各种美名,制成对治癌有“特效”的各种丸、散、膏、丹或汤剂,有的还加以编号,分别专治各种癌症。甚至还出现以孙思邈(唐名医)十代嫡孙自居,在社会上招谣撞骗,专治各种癌症的“神医”。二是五花八门,多不枚举有“特异”治癌功能的各种气功流派,什么“发功治癌”、“练功治癌”、“隔空抓癌”等。最近被揭露的非法组织“法轮功”就是典型的实例,宣扬封建迷信,抵制用科学方法治癌,致使广大癌症患者深受其害。三是近年来已在市场上泛滥成灾,大、小报刊整版宣传有治癌“良效”的各种保健品。

造成此等骗人丑行屡禁不止、甚至泛滥成灾的原因很多。一是由于癌症目前尚属难治之症,患者或其家属治癌心切,又缺乏足够的医学知识,以致“饥不择食”而乱投“医”。也有子女为了向患癌的父母尽孝心,不计其价地购买各种社会上广加宣传的治癌“良药”而致上当。二是这种“良法”又往往均有似是而非的根据,如某科研单位的实验数据,或某“名人”的肯定性意见,甚至有权威人士参与的新闻发布会,鼓动人心的大量“义诊”等,令人真伪难分,无所适从,以致产生侥幸心理而受骗。三是舆论的误导。近来,此种“误导”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但各种不实的医药广告整版地见于报刊,更巧妙的还往往采用专题报导的形式。对某些根本从未在大学任教的“教授”,或从未进过医学院校的“著名治癌专家”的治癌经历进行神话式的报导,不外乎是研究历尽艰辛、疗效甚为显著等字眼,且更附有起死回生的个案介绍,让读者不得不信。患有癌症己属不幸,再遇受骗无疑是雪上加霜,不少患者询问识别真伪之良法。这里介绍几个基本观点,或有助于识别其真伪。

首先,个案有效不足信,举凡科学皆是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因此必定是可被重复的。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因此,各种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其疗效必定是可以重复的,也就是说均有一定的治愈率或有效率,凡是不能被重复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就不要轻信。所以如某种疗法或某种单、验偏方只有成功的个案报告,而无成组病例的疗效,就不能认为此种疗法或药物是有效的。何况,某些治愈的个例是否经得起推敲,尚大有疑问。尤其当今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自封为“教授”、“专家”而同行中并不知其名者大有人在,正有如伪劣产品,贴上名牌商标。所以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加以轻信,要善于区分究属祖国医学宝库中的瑰宝,抑或骗人的糟粕。

其次,气功不能治癌。气功作为一种健身法,在民间流传已久,癌症患者在其治疗后的康复期,每日清晨在一空气新鲜的环境中,通过一定的身体动作,控制呼吸及冥想等以达到安定情绪,调整心态的目的,对健身有一定好处,尤其众多癌症康复期患者聚在一起,同病相怜,互诉衷肠,交流经验,相互鼓励,更是一种很好的集体心理治疗,本来无可非议。但是近年来气功的功效在人为的炒作下,被披上封建迷信的外衣,无限地提升、扩大,甚至吹嘘成具有超自然的“特殊功能”,以致“发功抓癌”、“换气消癌”等等“专治癌症”的气功大师,便应运而生,更可恶的是他们普遍采用“信则灵”的暗示疗法,禁止患者采用各种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延误了宝贵的治疗时机,造成遗恨终身的后果。最近被揭露的“法轮功”的血淋淋害人实例便是确证。所以气功对癌症病人的功效应“定位”在康复期的“健身”,而并非“治癌”,不要相信“授功”或“授气”能治癌。数年前,我们曾举办京、津、沪抗癌明星评选活动,在当选的百余名癌症患者中,全部均是经科学的综合治疗而愈,而无一被气功或单、验方治愈的病例。

第三,保健品不是治癌药。保健品与药物是两类不同的商品,有很大的区别,凡是卫生部正式审定在市场上供应的药物,均有统一的冠以卫药准字的批号,这些药物的药效、毒性、质控标准、适应证、禁忌证、剂量、用法等等均经严格的审核,并定期对其质量进行抽样检查,以保证其药效及安全性。而各种保健品由于不是治病的药物,因此审批的标准就有很大不同,保证无毒,对人体无害,就成为保健品审批的重要条件,而并不审核其药效。因此,规定所有的保健品均不能宣传其疗效,其因即在于此。从另一方面讲,也正因为这些保健品不具备药物的疗效,因此无法按药物申报,也就不能成为治病的药物。可是目前在“要发财,抓治癌”的错误思想驱动下,各种保健品通过舆论的包装,不当的非法宣传,大量的“义诊”活动,纷纷变成名为治癌“良药”,实为图财致富的捷径,使人上当非浅。

第四,动物实验有效不等于临床疗效。抗癌药物的筛选均需经过肿瘤细胞及荷瘤动物的体内、外试验。这是初筛阶段,在有效的基础上,再经过急、慢性毒性试验等18种试验,在全部合格后,经审定才能在临床试用。然后经过临床试验,如该药的疗效肯定,毒性可耐,质量可控,经专家组审定通过后,才能正式给予批号,同意生产。全部过程一般历时需10年。在100种实验室对肿瘤有效的物质中,最后真正能够成为临床药物的大约也仅1-2个左右。因此,在不少并非治癌药物的宣传报导中,常常煞有介事地罗列了一系列对实验肿瘤的有效抑制率,这实际上又是一招骗人的手法,并不说明该物质就是有效的抗癌药,更不能作为治癌药物应用于临床。

治癌战线上的广大医师,每日为从死亡线上拉回患者的生命而辛勤劳动,广大科技工作者为研制有效新药,或新的诊断及治疗技术而忘我工作,但社会上法轮功之流的伪科学,以及以发财为目的的各类骗子,却抱着各自不同的个人目的,设置骗局,将患者推入火坑。为使广大癌症患者不再上当受骗,除应加强科普教育工作,呼吁政府加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治病,无照行医,各种“义诊”及有关医药的新闻报导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严惩各种骗财谋命的治癌骗子,严禁各种“隐性广告”性质的不实新闻报导外,广大癌症患者也应奋起捍卫自身的权益,以亲自的体会揭露使自己受害的各种骗术,努力在抗癌战线上“祛邪”“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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