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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可以导致癌症的发生?

2009-07-29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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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军一 主编 转自:《治肿瘤有新招》 癌症所表现出的症状多种多样,追寻致癌因素大致可分为体外和体内两类因素。 1、体外因素 up2 物理致癌因素:主要有电离辐射、紫外线、纤维性物质(如石棉网、玻璃丝等)、热辐射、长期慢性机械刺激、慢性炎症刺激、创伤及异物长期刺激等。 up2 化学致癌因素:到目前为止,已发现有1100种以上的化学物质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其中20种对人类有致癌作用。 up2 生物学致癌因素: 霉菌:某些肿瘤的发生与食物中的霉菌毒素有关。 病毒:已发现有150种以上的病毒可以引起近30余种的动物肿瘤。 寄生虫:原发性肝癌、大肠癌与血吸虫病有关;原发性肝癌与肝吸虫病有关;膀胱癌与埃及血吸虫病有关。 细菌:一般认为细菌本身并不是致癌因素,但某些细菌可以还原硝酸盐而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可能转变为亚硝酸胺。 2、体内因素 up2 遗传因素:根据大生物学家孟德尔的遗传定律,科学家们进行反复研究,最后得出结论:在众多的恶性肿瘤中,只有视网膜母细胞能够遗传,而且在全部视网膜细胞瘤中,只有40%左右是遗传的。 up2 分泌因素:人体有许多分泌激素的内分泌腺,它们分泌各种激素,以维持人体的正常活动。当这些激素分泌过多或过少时,就发生内分泌紊乱,引起相关疾病。 up2 免疫功能:简单来说,免疫功能就是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有先天性免疫缺陷的人比正常人容易得癌症,因肾移植长期大量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患癌发病率比正常人高100倍。 up2 精神因素:美国抗癌协会指出:精神因素对于患者赖以抵抗癌症侵袭的免疫力是有重要影响的;祖国医学认为:乳腺癌与“忧思郁结”有关,食道癌是“累忧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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