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癌症常识
2009-08-03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放射治疗是目前治疗癌症的主要手段之一,临床统计约有70 %的癌症患者需要放疗。虽然放疗至今尚不足百年历史,但发展很快,应用很广,设备越来越先进。目前,不少大中城市大医院都能开展此项治疗。
一、何谓放射治疗。 放疗是利用天然的或人工的放射性同位素产生的γ射线,或利用医用加速器产生的超高压X线、β线、中子束等照射杀灭癌细胞。放疗最大的优点是在于能保留原组织器官的形态和功能,疗效确实、副作用小,病人易接受。 放疗分体外照射、腔内和插植治疗三种。一般以体外放疗为主;腔内和插植为辅。
二、放疗的机制。 射线进人生物体后,对细胞有直接和间接杀伤作用。直接作用可使细胞内的重要遗传物质DNA (脱氧核糖核酸)受损害,造成细胞死亡。间接作用是使体内水分子发生电离作用,产生对细胞有害的自由基—过氧化氢,使细胞中毒而死。 射线对细胞杀伤作用的大小与细胞生长速度成正比,与细胞的分化程度成反比。而癌细胞比正常细胞生长快,分化程度低,放射线对其杀伤作用就比对正常组织细胞杀伤作用要大得多。放疗就是根据这个机理来达到治疗癌瘤的目的。
三、放疗的适应证。 放射治疗对癌症的适应证很广。医生常根据癌症患者病理类型、癌灶大小、有无转移及全身状况等因素,权衡利弊,最后作出是否适宜放疗及采用何种方法放疗的决定。
( l )根治性放疗。即单纯用放射线彻底治疗癌症,一般适用于早、中期癌症,所给的放射剂量达到根治肿瘤的量。头颈部肿瘤、精原细胞瘤、肾细胞瘤、皮肤癌、食道癌、脑瘤等癌细胞对放射线敏感。若无其他合并症,病人一般情况尚好,可采用此法.使病人获得长期生存。目前,鼻咽癌、早期喉癌、口腔癌、中耳癌等首选的治疗方案是放疗,它可保留原器官的功能。这些部位的血管、神经丰富,又接近颅底;如果选择手术治疗,手术难度大,危险性也大,疗效也不一定满意。
( 2 )姑息性放疗。适用于晚期癌症病人的原发灶和转移灶,可达到改善症状、延长寿命的目的,它又分为积极性放疗和减状性放疗。积极性放疗用于一般情况好的晚期病人,所给剂量是根治量的2 / 3 ,可以明显缓解症状、延长生命,个别患者也可治愈。减状性放疗主要用于一般情况较差的晚期病人,所给剂最是根治量的1 / 3~1 / 2 ,仅能起到缓解症状、减轻痛苦的作用。因此,姑息性放疗适应的范围更广泛。如肿瘤引起的溃疡、出血、感染、梗阻等都可以采用此种放疗。
( 3 )综合治疗的一部分。癌症治疗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局部复发和远处转移。为了提高治愈率,减少复发和转移几率,目前提倡综合治疗,放疗就是其中很重要的方法之一。
① 术前放疗。有些肿瘤较大,局部已有转移,单用放疗或手术都无法达到根治的目的。故可先采用局部放疗,使癌灶缩小,清除局部转移灶,提高手术治愈率。目前开展的直肠癌保留肛门功能的手术,就是采用此法,使病人免受终生挂人工肛门之苦,治愈率也有明显提高。
② 术后放疗。若手术后局部仍有残留癌组织,而且该肿瘤对放疗敏感,可用此法提高治愈率,减少复发和转移。术后放疗间隔时间越短越好,伤口愈合后即可放疗,一般不要超过一个月,如肺癌合并纵隔淋巴结转移,手术后放疗可明显提高其治愈率
③ 放疗和化疗结合。由于放疗是局部作用,化疗是全身作用。中、晚期癌症往往容易远处转移,放疗、化疗结合治疗可提高治愈率.延长生存期,提高生命质量。一般用于身体状况较好,癌细胞恶性程度高,伴有转移的病人,如晚期淋巴肉瘤、未分化小细胞肺癌、尤文氏瘤等病人都可采用。
四、放疗的禁忌症。 由于放射线对正常细胞也有损害,脊髓、淋巴组织、脾脏对放射线较敏感,故放疗也有一定的禁忌症。一般情况很差,有胸水、腹水,合并急性炎症,心肺功能不全,甲亢末控制,严重贫血和对放射线不敏感的肿瘤(如黑色素瘤、成骨肉瘤、横纹肌瘤等),患者一般不适宜放疗,即使放疗,效果也不好。 五、放疗的反应。 一般来说放疗是安全的、反应是轻的,多数病人可忍受副作用并完成疗程;但也有些病人会有全身和局部的反应,这主要取决于病人的身体状况、设备的先进程度、放疗技术和经验、照射的部位、面积的大小、剂量的多少、时间的长短等因素有关,即病人体质较差、照射的是重要器官、照射野较大、剂量大、时间长,病人反应就重;反之则轻。
( l )全身反应。有厌食、恶心呕吐、头痛、乏力等症状,一般放疗后1~2 天就会出现,注意休息,增加营养和对症治疗,很快可好转和适应放疗。
( 2 )血象改变。由于骨髓和淋巴组织对放射线敏感,可使全血细胞下降。如果白细胞、血小板过低时要暂停放疗,停止放疗后配合使用升白细胞药物,待血象基本恢复正常后再放疗。
( 3 )局部反应。照射部位的皮肤、粘膜发生红肿是正常现象,不影响治疗。如果发生皮肤和粘膜溃破、急性肺炎、脱发、皮肤纤维组织增生等反应,只要停止放疗并对症处理,症状就会很快好转,病人和家属不必紧张。 总之,放射治疗癌症是安全可靠、疗效显著、毒副作用较小,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采用。(马志高 摘自《防癌报》第352期)
一、何谓放射治疗。 放疗是利用天然的或人工的放射性同位素产生的γ射线,或利用医用加速器产生的超高压X线、β线、中子束等照射杀灭癌细胞。放疗最大的优点是在于能保留原组织器官的形态和功能,疗效确实、副作用小,病人易接受。 放疗分体外照射、腔内和插植治疗三种。一般以体外放疗为主;腔内和插植为辅。
二、放疗的机制。 射线进人生物体后,对细胞有直接和间接杀伤作用。直接作用可使细胞内的重要遗传物质DNA (脱氧核糖核酸)受损害,造成细胞死亡。间接作用是使体内水分子发生电离作用,产生对细胞有害的自由基—过氧化氢,使细胞中毒而死。 射线对细胞杀伤作用的大小与细胞生长速度成正比,与细胞的分化程度成反比。而癌细胞比正常细胞生长快,分化程度低,放射线对其杀伤作用就比对正常组织细胞杀伤作用要大得多。放疗就是根据这个机理来达到治疗癌瘤的目的。
三、放疗的适应证。 放射治疗对癌症的适应证很广。医生常根据癌症患者病理类型、癌灶大小、有无转移及全身状况等因素,权衡利弊,最后作出是否适宜放疗及采用何种方法放疗的决定。
( l )根治性放疗。即单纯用放射线彻底治疗癌症,一般适用于早、中期癌症,所给的放射剂量达到根治肿瘤的量。头颈部肿瘤、精原细胞瘤、肾细胞瘤、皮肤癌、食道癌、脑瘤等癌细胞对放射线敏感。若无其他合并症,病人一般情况尚好,可采用此法.使病人获得长期生存。目前,鼻咽癌、早期喉癌、口腔癌、中耳癌等首选的治疗方案是放疗,它可保留原器官的功能。这些部位的血管、神经丰富,又接近颅底;如果选择手术治疗,手术难度大,危险性也大,疗效也不一定满意。
( 2 )姑息性放疗。适用于晚期癌症病人的原发灶和转移灶,可达到改善症状、延长寿命的目的,它又分为积极性放疗和减状性放疗。积极性放疗用于一般情况好的晚期病人,所给剂量是根治量的2 / 3 ,可以明显缓解症状、延长生命,个别患者也可治愈。减状性放疗主要用于一般情况较差的晚期病人,所给剂最是根治量的1 / 3~1 / 2 ,仅能起到缓解症状、减轻痛苦的作用。因此,姑息性放疗适应的范围更广泛。如肿瘤引起的溃疡、出血、感染、梗阻等都可以采用此种放疗。
( 3 )综合治疗的一部分。癌症治疗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局部复发和远处转移。为了提高治愈率,减少复发和转移几率,目前提倡综合治疗,放疗就是其中很重要的方法之一。
① 术前放疗。有些肿瘤较大,局部已有转移,单用放疗或手术都无法达到根治的目的。故可先采用局部放疗,使癌灶缩小,清除局部转移灶,提高手术治愈率。目前开展的直肠癌保留肛门功能的手术,就是采用此法,使病人免受终生挂人工肛门之苦,治愈率也有明显提高。
② 术后放疗。若手术后局部仍有残留癌组织,而且该肿瘤对放疗敏感,可用此法提高治愈率,减少复发和转移。术后放疗间隔时间越短越好,伤口愈合后即可放疗,一般不要超过一个月,如肺癌合并纵隔淋巴结转移,手术后放疗可明显提高其治愈率
③ 放疗和化疗结合。由于放疗是局部作用,化疗是全身作用。中、晚期癌症往往容易远处转移,放疗、化疗结合治疗可提高治愈率.延长生存期,提高生命质量。一般用于身体状况较好,癌细胞恶性程度高,伴有转移的病人,如晚期淋巴肉瘤、未分化小细胞肺癌、尤文氏瘤等病人都可采用。
四、放疗的禁忌症。 由于放射线对正常细胞也有损害,脊髓、淋巴组织、脾脏对放射线较敏感,故放疗也有一定的禁忌症。一般情况很差,有胸水、腹水,合并急性炎症,心肺功能不全,甲亢末控制,严重贫血和对放射线不敏感的肿瘤(如黑色素瘤、成骨肉瘤、横纹肌瘤等),患者一般不适宜放疗,即使放疗,效果也不好。 五、放疗的反应。 一般来说放疗是安全的、反应是轻的,多数病人可忍受副作用并完成疗程;但也有些病人会有全身和局部的反应,这主要取决于病人的身体状况、设备的先进程度、放疗技术和经验、照射的部位、面积的大小、剂量的多少、时间的长短等因素有关,即病人体质较差、照射的是重要器官、照射野较大、剂量大、时间长,病人反应就重;反之则轻。
( l )全身反应。有厌食、恶心呕吐、头痛、乏力等症状,一般放疗后1~2 天就会出现,注意休息,增加营养和对症治疗,很快可好转和适应放疗。
( 2 )血象改变。由于骨髓和淋巴组织对放射线敏感,可使全血细胞下降。如果白细胞、血小板过低时要暂停放疗,停止放疗后配合使用升白细胞药物,待血象基本恢复正常后再放疗。
( 3 )局部反应。照射部位的皮肤、粘膜发生红肿是正常现象,不影响治疗。如果发生皮肤和粘膜溃破、急性肺炎、脱发、皮肤纤维组织增生等反应,只要停止放疗并对症处理,症状就会很快好转,病人和家属不必紧张。 总之,放射治疗癌症是安全可靠、疗效显著、毒副作用较小,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采用。(马志高 摘自《防癌报》第3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