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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在临床上如何分期

2009-08-04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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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长在非要害部位,即使肿瘤结节直径大于5cm亦可不出现症状体征,故亚临床癌亦包括一部分大于5cm直径的肿瘤

 根据全国肝癌研究协作会议拟订的分期标准:

  Ⅰ期: 无明显症状和体征,又称亚临床期。

  Ⅱ期: 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但无Ⅲ期表面者。

  Ⅲ期: 有明显恶液质、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之一者。

  Ⅰ期肝癌为亚临床期,其中经手术证实肿瘤为单个结节,直径小于5cm者称之为小肝癌;故多数小肝癌为亚临床肝癌或Ⅰ期肝癌。但下列情况例外,即肝癌虽小但近肝脏边缘或带蒂下垂易被扪及者;早期出现远处转移者;或癌结节虽小但长在肝脏表面易破裂出血、急腹症者。反之,肿瘤长在非要害部位,即使肿瘤结节直径大于5cm亦可不出现症状体征,故亚临床癌亦包括一部分大于5cm直径的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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