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癌常见治疗方法
2009-08-17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1. 外科手术治疗:
【1】单纯性切除
【2】根除与植骨
【3】截肢
2. 放射线治疗:低剂量或高剂量视病人情况而定。
3. 冰冻手术治疗:于手术中将患部组织冷却至20℃。
4. 化学治疗:利用药物来抑制肿瘤之生长,一般与放射线照射与外科手术治疗配合使用。但因毒性大对其他正常细胞亦有破坏之副作用,故须依病人之情况而定治疗方针。
5. 放射线及手术合并治疗:效果很好,对放射线较不敏感的骨癌可先用放射线治疗,再行根除性手术或截肢手术。
对肿瘤切除或刮除并同时植骨均可使患者治愈。患干脊椎者有时需减压加放疗。术后偶有复发需行二次手术。肿瘤可有局部侵袭性,可恶变为骨肉瘤及发生肺部转移。
尽管有了化疗,在骨肉瘤治疗中,截肢手术还是一个紧急治疗措施。有效的化学药物进展,将导致长期沿用治疗方法的改革,特别是截肢时间、水平和放射部位、剂量问题的改变。
美国现在用选择性截肢方法。在英国的文献中约13病员一开始作截肢,而大部分病员,采用Cade法,就是截肢用于有生存机会的人,即在使用放射治疗后(放射剂量为80Gy)6个月内无肺部转移者。在过去的统计中,原发性和继发性截肢生存率是类似的,有些人认为早期截肢,切除肿瘤,有局部复发危险,使用Cade法,可避免在短期死亡前不必要的截肢,但要作出这种判断,往往是有困难的。
近年来关于截肢与肢体保留手术的争论越来越多,多数认为两者之间的2年生存率相同,故认出保留肢体的手术病人愿意接受,但费用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