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疗脑瘤
2009-08-28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颅内肿瘤有良性和恶性之分,各占50%。前者常见的有脑膜瘤、垂体腺瘤、听神经瘤等,早期能够根治;后者以恶性胶质瘤为主,分Ⅰ、Ⅱ、Ⅲ、Ⅳ级,其恶性度递增。恶性脑瘤预后差,手术加放疗存活仅一年左右。
恶性脑瘤主要表现是头痛,以清晨为主,无明确定位,呈深部隐痛,且进行性加重。脑瘤的临床症状有刺激和破坏之分,刺激症状有癫痫大发作和局限抽搐发作;破坏症状有一侧肢体无力或瘫痪,言语不清,精神行为失常等。50岁上下突发头痛更要警惕脑转移(特别是肺癌脑转移)的可能,宜同时查找原发灶。
脑瘤防治的效果,取决于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目前脑电图及CT或MR等影像学检查已不难明确诊断。一般治疗原则如下:
1.良性肿瘤直径小于2厘米者,伽玛刀或X刀照射治疗,直径大于2厘米者开颅手术切除。垂体瘤经伽玛刀治疗后有继发视力障碍的可能,宜慎重。
2.恶性脑瘤一旦确诊,应早期手术治疗,争取次全切除。
3.脑转移、单灶者争取手术切除,继以全身化疗;多灶者以化疗为主,选用药物可兼顾原发灶和转移灶。
4.术后放疗:术后15天开始放疗,剂量为5000~6000瑞得,分次进行,每次200瑞得。
5.化疗:化疗可在术前、中、后即开始进行,也可在放疗结束一个月后开始。宜选用脂溶性、小分子量、能通过血脑屏障的药物。
鉴于恶性脑瘤的预后极差,故文献中罕有远期结果的报道。笔者近15年来选用替尼泊甙(VM26)、环已亚硝脲(CCNU)等抑制细胞分裂的药物进行脑瘤综合治疗120余例,已明显提高了疗效,不仅优良率达到50%左右,而且远期随诊出现5年甚至10年生存。
手术+放疗+化疗仍然是恶性脑瘤治疗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目前人们正寄希望于综合化疗的不断改进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