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仍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0-02-02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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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是经常与医护人员保持联系,并请教经治医护人员,听取指导、尤其是听取护士对病人日常生活方面的指导意见。
其二是加强自我康复、保健知识的学习。因为毕竟已经出院,在医院的科学医疗护理方法都需要患者本人与家属来掌握。为此,下面就将出院应注意的事项介绍给患者朋友及其家属。
1.日常生活中的照料护理
(1)饮食
特别是消化道手术后的病人,在饮食上一定要注意如下几方面:
·规律的进食时间,控制每次的饮食量,不可暴饮暴食。
·选择易消化的高蛋白食品,并要注意在食物的制做中,要减少食盐、刺激性及辛辣调料的使用。
·尽量避免抽烟、喝酒,如果病人本人在这方面需求,要征求医生的意见,依据病情来适当控制烟酒的量。
(2)排泄
特别是人工造瘘的病人,在出院之前要学会自己管理瘘口的具体方法:
·排便、排尿的次数、量及性状,每次都应注意查看。
·有无柏油样便、脓血便、黏液样便等,有无手术后可能引起的消化不良等异常情况等。
·出现排便、排尿后的疼痛和不适的感觉应尽早到医院检查。
(3)休息与锻炼
·保证充足的睡眠,生活要有规律。
·体力逐渐恢复后可增加活动量,最初是短时间的活动,并注意休息,从日光寓散步等运动开始锻炼。
·参加工作或学习要经过医生的同意,许可后方能进行,不要忙于参加工作,要依据身体状况,量力而行。
(4)清洁
出院后,伤口未能完全愈合的不能进行盆浴,愈合后淋浴时从四肢未梢开始,为保持身体清洁可采用局部清洗的方法,各部位擦洗,病人体质较弱的,可由家属帮助进行,还要注意清洗头发及分泌物多的部位,如会阴部。
可以盆浴的病人,在入浴前,先用淋浴喷头冲洗身体局部,如手脚,逐渐适应水温后方可入裕这样做一是可增加安全性,因减少了水温不适宜对病人的刺激,二是增加舒适感,可避免水温与身体的体温突然大面积接触时的不适应。入浴后一定要休息片刻,同时还要注意保温。要注意入浴后有无异常反应,如头晕、头痛等。分析是身体疾病的原因,还是入浴时间过长,水温过高或过低等原因。一定要避免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因素发生,首先水温要适宜,一般在40℃~43℃为好,再有入浴时间不可过长,15~30分钟为好,这样既引起的过度疲劳及体力的过分消耗。尤其老年人更应注意水温不可太热,时间不能太长。否则对身体健康不利。
保持口腔清洁,除每日饭后需刷牙外,还要经常漱口。
注意环境的改善,在保持病人的身体清洁外,还要注意其居住的环境卫生的整洁,及空气的新鲜。
2.继续用药治疗的相关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讲,继续不间断地进行治疗是防止癌症复发的最重要措施,病人及家属都很重视。一般来说,病人也好,家属也好,都比较清楚内服药、外用药、注射药等的正确使用方法。
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拒绝用药。由于药物的强烈毒副反应,使病人难以坚持应用,也有出于病人对疾病的悲观情绪,失去信心而主动放弃治疗。对此,家属必须做仔细耐心的思想工作;二是为巫医或所谓“祖传秘方”所迷惑,不加选择地乱用药。须知拒绝用药或乱用药是病情复发和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病人及家属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首先要相信科学,坚信肿瘤专科医生的用药指导和出院的继续治疗意见。
出院后一定要遵照医生的嘱咐,定时到医院进行治疗,如家中难以实施的放疗及通过输液进行的化疗等。
3.不可忽视定期复查
出院后定期检查,是早期发现异常症状的重要手段。不少病人自以为“自我感觉良好”而拒绝复查,他们不明白许多严重疾病是在慢慢地侵蚀机体,当感觉到时,已经为时过晚、后悔莫及了。定期复查的地点最好到住院治疗的医院去进行,因为经治的医生比较熟悉疾病治疗的过程。如果不方便,可到单位医院或就近医院进行复查,条件是此类医院应具备检查的能力,并且在复查时带上原来住院时的相关资料。复查的时间要由医生来决定。医生是根据病人的病情状态,提出的复查方案,病人应做到定时复查,不可大意。
病人或病人家属应向医生咨询,出现哪些现象时应提前复查。在这里仅对常见的异常症状作以介绍:
·在原手术部位,又出现小肿块;
·术后出现吞咽食物时有哽噎感或食管内异物感,或胸骨后闷胀不适,或上腹疼痛等;
·术后出现便血、腹痛或腹泻等;
·术后出现持续性消化不良,进食后上腹部饱胀感,或较长时间体重减轻,嗳气带蛋臭气等;
·术后出现顽固性头痛,咳嗽、排便、打喷嚏时头痛加剧;或偏盲、失明、嗅觉、味觉改变,走路不稳等;
·咳嗽、痰中带血,持续性嘶哑和干咳等;
·出现无痛性血尿,老年性排尿困难,尿频、尿流变细等。
以上症状一旦出现,应尽快检查,以便及时控制疾病的发展,得到有效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