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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何时才能不再“痛”

2010-02-08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市邮政局刘副局长的母亲患有子宫颈癌,因年事高,就一直服用中草药治疗。最近一段时间,她老是说下腹剧痛,每天发作多次,刚开始在医院注射止痛药哌替啶后。疼痛会有所减轻,但随着病情的发展,她腹痛难忍时每天需要注射哌替啶3-4支,且止痛效果也不如以前了,她有种快“痛死”的感觉。后来,家属将其转入市肿瘤医院,经止痛治疗,老太太的疼痛方有所缓解。精神状态和进食情况也有所改善。

    据统计,强烈的持续性疼痛会使一些患者“生不如死”,实际上疼痛也是许多癌症患者的死亡原因之一。因为癌痛往往让病人无法入睡。人类可忍受饥饿。但却不能忍受不睡觉,长时间的折磨会导致癌症患者“痛”死。

  临床上,肿瘤专业医生发现,癌症疼痛治疗误区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误区一:哌替啶广泛用于治疗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许多医生习惯于用哌替啶止痛。殊不知,这种做法事与愿违,适得其反。近些年,疼痛研究协会资料表明,哌替啶在恶性肿瘤止痛中没有作用,正确的做法是用吗啡止痛。其主要理由有:哌替啶是人工合成的阿片受体激动剂,它在人体内产生一种名为去甲哌替啶的毒性代谢物,对大脑(中枢神经系统)有着明显兴奋作用,且在体内代谢缓慢,半衰期长,经常应用会产生药物蓄积。当这种蓄积达到一定的浓度时,就会分别产生震颤、癫痫样惊厥发作等严重神经毒性症状;另一方面,注射哌替啶后,血液中的药物浓度迅速上升,容易引起“飘飘然”的感觉,这是该药易发生危害的主要原因。最近20年,许多国家已将哌替啶从治疗癌症疼痛药物中淘汰出局。国内有关专家指出,哌替啶不宜长期应用于慢性癌痛的治疗,对于各种肿瘤(特别是中晚期癌症)的癌痛,首选止痛药物是吗啡,这是因为吗啡止痛作用强于哌替啶10倍以上。且毒副作用比哌替啶少一半。

  误区二:宁可忍受疼痛而不愿使用吗啡,害怕药物“上瘾”。长时间的非医疗性用药称为药物滥用,药物滥用后可形成耐受性和依赖性。恶性肿瘤患者是为了治疗疼痛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不属于药物滥用后的成瘾。只要用药合理,一般像吗啡等阿片类药物耐受的速度可降至最低。

  误区三:吗啡用法不当。吗啡针剂只能皮下注射,不可静脉或肌肉注射,因为后两种方法可形成对吗啡的快速耐受,很快出现耐药性。吗啡的剂型不同,用药后起效的时间就不同。针剂最快,一般10-30分钟起效。即释型吗啡半小时内起效,而缓释型吗啡则需几小时才可起效。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设计用药时间和方式。需要提醒的是,吗啡使用可引起便秘现象,必要时可同时使用泻药。

  误区四:药物使用后仍有疼痛,立即换药。初次用药必须掌握好剂量和用药时间,吗啡形成耐受后必须加大剂量才会达到初次用药的效果,不可轻易认为药物无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医生处方上的时间用药,才可保证血药浓度达到有效浓度。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癌症等恶性肿瘤疼痛的治疗首选三阶梯药物疗法。轻度疼痛可用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如扑热息痛、阿司匹林、消炎痛、去痛片、芬必得等;中度疼痛则在前面药物的基础上加用弱效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右丙氧酚等;严重的疼痛则在前一阶梯的基础上加用强效阿片类药物,如吗啡、芬太尼、美沙酮等。所有药物都需在肿瘤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只要止痛药选用得当,完全可以达到“让癌痛患者不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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