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是由什么造成的?
2010-02-10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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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负责细胞生长和修复的基因变化,从而发生癌症。这些变化是基因宿主因素与外部因子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外部因子可归类为:
物理致癌物质,例如紫外线和电离辐射
化学致癌物质,例如石棉和烟草烟雾
生物致癌物质,例如:
由病毒(乙肝病毒和肝癌、人类乳头状瘤病毒和宫颈癌)和细菌(幽门螺杆菌和胃癌)以及寄生虫(血吸虫病和膀胱癌)引起的感染
由真菌毒素造成的食品污染,例如造成肝癌的黄曲霉毒素(曲霉属直菌的产物)。
烟草使用是癌症单一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并造成多种癌症类型,例如肺、喉、食道、胃、膀胱、口腔及其它。虽然仍存在一些未解决的问题,但是充足的证据表明膳食因素也在引起癌症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这适用于肥胖本身作为一个复合危险因素以及饮食构成,例如缺乏水果蔬菜和高盐饮食。缺乏身体活动作为癌症的危险因素具有明显的作用。关于酒精引起若干癌症种类有着确凿的证据,例如食道、咽、喉、肝、乳房和其它癌症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