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更需慎重
2010-03-15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要根据肺癌的临床分期来进行。对Ⅰ、Ⅱ、ⅢA期主要以手术切除为主,淋巴转移显著者,于手术前可辅以化疗或放疗。
过去几十年对术后肺癌患者都常规化疗,现在发现术后化疗者的生存期与术后没有化疗者的生存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术后化疗是无效的。过去对Ⅱ期和Ⅲa期患者,术后放疗已形成一种常规,现在研究发现,这会明显缩短患者生存期,是有害的。
经手术后,I期患者5年生存率约70%,II期5年生存率约50%,III期能做手术或不能手术化放疗联合治疗者5年生存率15-30%,而单纯放疗则为5-10%。对ⅢB期(已侵犯邻近重要脏器) Ⅳ期(已有远处转移)患者则无法手术治疗,此类病患可考虑接受化学药物或放射线治疗。 对于失去对手术机会的中晚期肺癌患者治疗的目标是,延长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尽量争取带瘤长期生存。
应注意的问题是:
1、患者身体过弱,年龄过大,采取放化疗应慎重;
2、如要化疗,化疗用药以两种为限,多用毒性会增加,寿命并未延长;化疗3-4个周期即可,更多周期可能无益;
3、采用新的抗癌化学药物,如泰素、泰索帝、健择、诺维本、开普拓,它们治疗效果更好,其副作用更少。患者存活期可望有所延长。
4、部分局部的晚期肺癌可进行放疗,特别是能精确定位的放疗,即三维适形放疗与适形调强放疗。这类放疗可在杀灭更多的肿瘤细胞的同时使正常组织受的损伤减少。有望延长生存期。
Ⅳ期患者1年生存率约40%,少数带瘤生存可持续数年,一般5年生存率仅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