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淋巴瘤的10问10答
2010-03-16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1.恶性淋巴瘤是不是只发生在淋巴结,会长在其他地方吗?
答:恶性淋巴瘤可以发生在淋巴结,也可以发生在淋巴结外,例如脾脏、胃肠道、乳腺、甲状腺、肺、骨等。
2.淋巴结发炎会不会引起恶性淋巴瘤?消炎能预防恶性淋巴瘤吗?
答:淋巴结发炎属于炎症,而恶性淋巴瘤是恶性肿瘤,没有必然联系;但是有些病毒感染可能与恶性淋巴瘤的发生有一定关系。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消炎能预防恶性淋巴瘤。
3.为什么会得恶性淋巴瘤?哪些人容易得恶性淋巴瘤?
答:研究表明,恶性淋巴瘤的发生可能与病毒感染有关,有免疫缺陷者,恶性淋巴瘤的发生率增高。在进行器官移植用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其恶性淋巴瘤发生率可比一般人群高40-100倍。在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红斑狼疮患者中,恶性淋巴瘤的发生率亦高。近年来随着艾滋病的增加,恶性淋巴瘤的发病率也相应增加。
4.怎样确定自己是不是恶性淋巴瘤?有没有诊断的好办法?
答:可以进行淋巴结活检,骨髓穿刺,以获取病理学诊断。免疫组织化学可以帮助分出恶性淋巴瘤亚型。
5.得了恶性淋巴瘤需要忌口吗?
答:放疗化疗期间会有胃肠道反应,影响饮食,要注意合理的膳食搭配,促进食欲,保证营养。应该戒烟忌酒,其他一般无需忌口。
6.恶性淋巴瘤患者治疗期间可以怀孕吗?
答:在化疗期间由于化疗药物,尤其是烷化剂可能对孕妇及胎儿造成不良影响,诸如增加母体出血和易感染的危险性,对胎儿则可引起胎儿畸形、宫内生长迟缓、流产、死胎等,因此在治疗期间不建议患者或其配偶受孕。
7.孕妇得了恶性淋巴瘤可以保留孩子吗?
答:恶性淋巴瘤一般不会通过胎盘屏障转移到胎儿。妊娠合并恶性淋巴瘤需根据胎次、妊娠期病情危重程度及妊娠期限,全面权衡利弊。不论放疗还是化疗均会给母体和胎儿带来不良影响。在妊娠早期,若病变限于或波及膈下,胎儿不能避开照射者,应终止妊娠。如病变广泛、病情发展迅速者亦应考虑终止妊娠。在妊娠中晚期,且病变暂时不威胁生命时可允许继续妊娠。尤其是妊娠晚期可至胎儿存活分娩后再治疗。
8. 怀疑恶性淋巴瘤是否一定要做淋巴结活检?
答:是的,正确的病理诊断是正确治疗的关键。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恶性淋巴瘤可分为20几种亚型,每种亚型都是独立的疾病。所以一旦发现肿块,怀疑是淋巴瘤,应该尽早进行病理活检。
浅表淋巴结首选手术切除。细针穿刺适合体内深部淋巴结和怀疑有病变的脏器,或者治疗后怀疑有复发的肿大淋巴结。这些检查都是安全的,不会造成肿瘤扩散和转移。
9. 得了恶性淋巴瘤一定要化疗吗?
答:大多数病理类型的恶性淋巴瘤需要化疗。因为它是一种全身性的疾病,因此在治疗上也首先应该以全身化疗为主,而不应该首选手术或其他治疗。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纯局部治疗,例如手术切除或放疗。
恶性淋巴瘤有以下情况要考虑造血干细胞移植:①治疗后复发的,经再次治疗有效的恶性淋巴瘤。②第一次治疗达到完全缓解的,但属于高度恶性的极易复发的恶性淋巴瘤。
10 恶性淋巴瘤治疗结束后是否还要定期检查?
答:是的,定期随访可以及时发现肿瘤复发,还可评价治疗的效果,了解远期毒副反应。一般治疗结束后第1~2年内每3月随访一次,以后半年到一年一次,以至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