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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姑息治疗”须“合理有效”

2010-04-07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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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失去根治机会的肿瘤患者“姑息治疗”,可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但临床上一些患者进行“姑息治疗”时,不计代价使用昂贵药物,不仅浪费而且可能加重患者病情。专家建议,肿瘤“姑息治疗”须注意“合理有效”。

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姑息治疗与康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武汉同济医院肿瘤中心主任于世英教授13日在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举办的“肿瘤治疗的最新进展”会议上说,目前,临床“姑息治疗”的往往是肿瘤终末期病人。很多家属越到病人病情严重的阶段,越是不计成本使用昂贵药物。这不仅造成了医疗资源浪费,还加重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并可能损害患者健康。

我国每年约有160万人因肿瘤死亡,每年因抢救治疗病人花费巨额资金,但效果并不一定好。于世英举例说,晚期肿瘤病人感觉呼吸困难时,临床上多给予吸氧,但效果不好,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是使用吗啡,经济且效果好。

于世英说,用药要合理有效,一方面要提高认识,“姑息治疗”并不意味着放弃治疗。只要能有效解除病人痛苦,提高生存质量,那么这种治疗就是“最佳治疗”。另一方面,国家要制定姑息治疗用药目录,规范医疗行为,为患者提供经济、有效、安全的药物。

“姑息治疗”是针对根治性治疗而言的,是指对那些失去了根治机会,以及现有治疗手段尚不能根治的疾病所采用的治疗。它虽不能根治肿瘤,但通过综合的合理的治疗,可帮助患者缓解肿瘤造成的各种症状和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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