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增加患乳腺癌的危险
2010-04-11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晚婚晚育增加患乳腺癌的危险
有关资料表明,从未生育的妇女患乳腺癌的危险性比已生育的妇女高30%;35岁以上的妊娠初产者患乳腺癌的相对危险性是30岁以下妊娠初产者的3~4倍;未哺乳的妇女患乳腺癌的危险性比哺乳妇女大1.5倍以上。
其他易引发乳腺癌的危险因素:
(1)病毒因素:病毒颗粒可通过哺乳传染,导致乳癌发生,此点已通过较多的动物实验所证实,所以有些学者推测乳腺癌的病因可能为病毒,但还没有充足的流行病学依据,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遗传易感性:家族史调查的临床资料表明,有家族史的乳腺癌发生率较无家族史的要高。特别是双侧乳腺癌患者和发病年龄较小者,这些妇女发生乳癌的危险性为一般妇女的9倍,可能与遗传因子有关,使其具有对乳腺癌的易感体质和病变内因。
(3)内分泌因素:内分泌失调是乳腺癌的病因之一。由于乳房长期受内分泌素的异常刺激,导致乳腺组织癌变,其中雌激素和黄体素是与乳腺恶变最为密切的两种内分泌素。这点已先后被许多临床、病理及生理学家所证实。
调查显示,乳腺癌年轻化与我们生活水平提高也有一定关系,研究表明,高脂肪低纤维饮食可使乳腺癌发病提高4倍以上;一个年轻妇女每周饮酒3~6次,每次按250毫升的啤酒或185毫升的烈性酒计算,其日后患乳腺癌的危险将增加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