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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的放疗方案

2010-04-14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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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疗原则:
1. 对第一次放疗患者应以体外照射为主,必要时辅以腔内照射。
2. 外照射放射源应选择高能量、皮肤量低、骨吸收小的射线(钴-60、直线加速器)
3. 外照射范围应完全包括肿瘤侵犯范围,对未侵犯的颅底和未转移的颈部也需要预防性照射
4. 利用多野、缩野、改变角度等放疗技术保护正常组织在可耐受剂量以下
放疗时间、剂量和疗程分段:
在钴-60或直线加速器照射时,根治量一般在7000cGy/7周,预防量为5000cGy/5周左右,姑息量自
000cGy~5000cGy不等,上述剂量可按具体病情±500~1000cGy左右。
1. 连续照射法:既总剂量在连续的6~7周内完成,期间没有整段的休息时间
2. 分段照射法:即第一段3500~4000cGy/3~4周,休息2~3周后继续照射余下剂量至总量7000cGy左右。分段照射可避免严重的口咽部反应,但疗效不如连续照射法。
放疗注意事项:
1. 疗前准备:
1) 诊断要明确
2) 口腔处理,每日涮牙最好用双氟牙膏,请口腔科洁齿,处理患牙,拔除残根龋齿,拆除金属齿冠,待拔牙创面愈合后再开始放疗。
3) 戒烟酒、治疗头颈部感染病灶及其它合并症、矫正贫血、改善全身情况。
4) 育龄妇女应追问月经情况,检查有无合并妊娠,如有应先中止后再放疗。
2. 疗中注意:
1) 注意休息、加强营养、进高蛋白高维生素低脂饮食,
2) 每日用温盐水冲洗鼻咽1~2次,如分泌物多或稠而脓性,可给0.5~1%双氧水或小苏打水冲洗,α-糜蛋白酶或抗生素溶液滴入
3) 注意口腔卫生,口咽部反应时用含漱药物漱口,服用大量维生素B、C、E、鱼肝油等,严重时可输液、抗炎
4) 保护照射野皮肤勿受刺激。
3. 疗后注意:
1) 定期复查:鼻咽癌复发80%发生在放疗后2年内,90%发生在3年内,所以放疗后2~3年内要频复查,每1~3月复查一次,以后逐渐延长。
2) 注意口腔卫生,放疗后2~3年内勿拔牙,可补牙 3) 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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