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癌症的原因-职业环境
2010-04-23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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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工业的飞速发展,无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实惠,但职业环境中的致癌物质对人们的影响也日趋显得突出。职业环境中的致癌因素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是物理因素,二是化学因素。
物理因素包括:
(1)放射线:
如接触射线即使是少量,也有引起癌症的危险。放射线的致癌作用与其剂量、年龄及受到放射的方式有关,放射线引起的癌瘤有白血病、皮肤癌、骨肉瘤及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甲状腺肿瘤,其中主要是白血病。放射线致癌机理可能是射线引起了细胞核内dna(遗传物质)链的损伤,在修复过程中,dna链发生畸变,使下一代(子代)细胞的特性发生改变而成为癌细胞。
(2)紫外线:
长期接受紫外线可引起皮肤癌。临床观察表明,长期在阳光(阳光中含大量紫外线)下曝晒的部位,皮肤癌的发病率较高,尤其是白色人种。其致癌机理可能是通过其光化学作用,使细胞内dna发生突变,导致癌瘤发生。
(3)某些纤维:
人与某些纤维,如石棉、玻璃丝等长期接触,可以诱发肺或胸膜的恶性肿瘤。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约50%的石棉肺病人得了肺癌。80%的胸膜间质瘤发生在曾暴露于石棉尘的人。动物实验也证明了这类物质的致癌作用。
(4)慢性机械性刺激和创伤:
这可能仅仅是促癌因素,主要导致组织的慢性炎症和非典型增生,在有致癌因素作用的条件下,可诱发组织的癌变。
职业因素所致癌症最常见于皮肤、泌尿道及呼吸道,因为这些部位经常与致癌物接触(如皮肤),或者致癌物及其代谢后产物吸收(如皮肤、呼吸道)与排泄(如泌尿道)时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