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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分期决定治疗方案

2010-06-12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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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癌病人的诊断有两个方面。第一是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认有癌组织或癌细胞存在,并确定其类型。诊断的第二方面是明确肺癌病变范围,也就是临床分期。确定病变范围对采取治疗方法、判断疾病预后是极为有价值的资料。所以肺癌病人不要太急于手术、放射治疗或化疗,要做好临床分期,这样才能情况明、决心大、疗效好。

  目前肺癌分期结果对治疗手段的选择,国内外肿瘤界已有共识。对于早期病人(IA、IB、IIA、IIB期)首选手术治疗,如病人因医学原因不能接受手术或本人拒绝手术,可选择根治性放射治疗。对于晚期病人(IV期)以化疗为主,放射治疗是姑息性的,不宜作手术治疗。中晚期病人(IIIA、IIIB期)比较复杂,IIIA期病人中有一部分仍可以手术,但IIIB期病人不适合手术,目前临床上大多采用放疗和化疗来根治,或先作化疗、放疗,再进行病情评估,是否可以手术。这一部分病人是门诊最常见的群体,而早期病人常常是体检发现或因其他病住院常规检查发现的。

  肺癌的分期措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肺癌常见的转移部位进行检查,如:纤维支气管镜检查,不仅可以活检或刷片,对诊断能否手术有重要意义,而且对隆突是否固定、支气管受压情况也可了解,是拟诊肺癌病人常规检查项目(有禁忌症例外)。胸部正侧位片和CT片,对肺内和纵隔转移淋巴结有重要意义,头颅核磁共振或CT检查,对脑转移能及时发现。通过超声波检查,对肝、腹膜后淋巴结和肾上腺转移灶全方位观察,显示是否有转移病灶。骨转移也是肺癌常见的转移部位,通过同位素骨扫描,可以发现同位素浓聚,提示转移的可能。骨髓转移与骨转移是不同的概念,通过骨髓穿刺或活检可以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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