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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放射治疗并发症及治疗

2010-08-05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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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管癌放疗过程中及放疗结束后可能发生的合并症 

 

   1、出血:发生率约为1%,可以发生在任何时期,出血量可少可多,甚至大呕血,临床医生来不及抢救。对于那些有明显溃疡,特别是有毛刺状突出的较深溃疡病人,应减少每次的照射剂量,延长总治疗时间。

 

    2、穿孔:放射治疗本身不会促进穿孔,而且即使发生穿孔,时间也较晚。当食管病变已侵出食管壁,经照射后肿瘤组织坏死,纤维组织修复的速度较为缓慢,可形成穿孔,发生率约为3%。若穿入气管,则出现呛咳;若穿入纵隔,病人可有发烧、脉搏加快、白细胞增高及胸背疼痛;若穿入大血管则引起呕血、便血。对于已有穿孔的病人,多数人认为应停止放疗,但少数人主张继续放疗。穿孔病人的预后极差。 

 

    3、心脏疾患:胸部照射时,放射线对心脏的损伤是难免的。放疗后期,约有2%的人发生心包炎、心包积液和心肌炎等合并症。 

 

    4、放射性肺炎:大多数在放疗结束后2~3个月内发生,临床表现为咳嗽、气短、发热。如果病人合并有上呼吸道感染,或放疗同时及放疗结束后应用化疗时,特别容易引起放射性肺炎。一旦发生,给予激素、抗生素、镇咳、祛痰等药物,一般均可恢复。 

   5、射性脊髓病:发生率在20%左右。多数病人在照射后1~2年出现,但有人放疗后立即出现。轻者可表现为上肢或下肢肌肉萎缩,或屈颈时双下肢有触电感,或双下肢无力、感觉异常;重者表现为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甚至全身瘫痪。治疗可采用神经营养药物及血管扩张药、激素处理,疗效不理想。

 

    6、放射性皮炎:较常见,表现为照射野皮肤瘙痒、皮肤潮红、皮下出血点。治疗可用外敷药物,如2%薄荷淀粉。注意勿用手抓搔,保持局部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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