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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肺癌患者采取放疗

2010-08-05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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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0年来肺癌患者的5年生存率仍停留在15%以内,其中的治愈者多为能手术治疗的I/II期早期患者,但肺癌在确诊时不足1/3的患者可行手术切除,一半以上在就诊时即为局部晚期,这些不能手术治疗的患者仍有治愈的可能,放射治疗就是肺癌疗效确切的局部治疗,肺癌所需放射治疗的比例80%左右。近年来肺癌放射治疗的进展主要是超分割放射治疗和高精度的三维适形、调强放疗等。

    肺癌患者中,因拒绝手术或有手术禁忌证如器质性心脏病而不能手术的早期 (I,ll) 病人 , 以及不能手术的中期 ( 局部 晚期即不能手术的皿 A,B 期 ) 肺癌病人常为局部放疗适应 证。通常放疗是综合治疗中的局部强化治疗的有效手 段之一 , 对不能手术或拒绝手术的早、中期病人放疗可 作为根治性治疗方法 , 对晚期病人的转移灶放疗则为姑 息性治疗手段 , 可减轻或控制症状 , 提高生活质量和延 长生存期 。 放疗的绝对禁忌证较少 , 如病灶过于广泛的 病人 , 胸膜广泛转移伴胸水的病人或心、肺、肾和肝实质 脏器等基础疾病伴功能不全者 , 严重感染、贫血、白细胞 和血小板过低的病人等。

    中心型肺癌或接受纵隔放疗的病人 , 常合并有放射 性食管炎 , 应给予流食或半流食 , 以避免食物损伤食管。 对于有老年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糖尿病、肺结核等疾 患的病人 , 应注意对这些疾病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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