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外肿瘤的存在是肝移植的绝对禁忌证。对于I期及Ⅱ期
肝癌病人(分期采用
肝癌UICC新PTNM分期),特别是伴有肝硬化者是肝移植的适应证,其5年生存率可达到75%,远远高于切除组。对于Ⅲ期病人,原来认为是禁忌证,但随着辅助化疗及新辅助化疗方案的实施,使5年生存率达到63%,故也可列为肝移植的适应证。对于Ⅳ期病人,特别是ⅣB期病人,其移植后生存率明显下降,5年生存率为0,故应列为手术禁忌证。
当然,还要考虑到肝
肿瘤的恶性程度,对于恶性程度较低的
肿瘤,如AFP阴性,纤维板层癌、肝门区胆管癌等,其适应证应该放宽,很多报告显示这些肿瘤行肝移植后1年生存率可达100%,并能获得长期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