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巢癌的放射治疗
2011-05-12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卵巢癌的放射治疗,大部分的恶性卵巢瘤,对于各种放射治疗的效果均不佳。因此,在恶性卵巢瘤的治疗中并不首先考虑放射治疗。经过剖腹探查证实为恶性卵巢瘤未能全部切除者,可行X射线体外照射。但腹水量多者不宜行放射治疗;而肿瘤转移至腹腔内者效果不如局限于盆腔内者。X射线体外照射还用于恶性卵巢瘤手术前后。手术前用放射治疗的病例字放射治疗结束后4~6周即应手术,如再晚进行,则因放射所引起的粘连,往往造成手术的困难。手术须行放射治疗者常在术后2周前后开始,如患者周身情况不佳,应先纠正。
(1)、全腹照射 照射野包括全盆腹腔脏器,采用大野或分割成2~4各小野垂直照射,肿瘤剂量为25~30Gy/6~8周。一般肝、肾的耐受量分别为30 Gy及18 Gy,如超此剂量时,应遮挡保护。全腹前后大野照射时,一般最大耐受量为30 Gy/6~7周。此剂量对卵巢癌并非致死量,同时大野照射副反应大,病人难以耐受。Delcios等在1963年采用全腹移动条形照射技术治疗卵巢癌。每次照射腹部10㎝一段,照射野从下向上以移动至包括整个盆腹腔,每段照射在12天内完成。肿瘤照射剂量为26~28 Gy。提高了放射生物效应,改善了病人的放疗反应。
(2)、盆腔照射 肿瘤剂量为40~60 Gy,6~8周内完成。
(3)、盆腔加全腹照射 全腹照射可采用大野,或转移条形照射手术,剂量同前。盆腔脏器耐受量高,为提高疗效,可加盆腔照射,剂量为20~30 Gy,此是卵巢癌常用的方法。
(4)、腹腔内放射性核素治疗 用于早期病人的预防性治疗,以及仅有小的残存肿瘤的术后治疗。手术中未能切净的恶性卵巢瘤转移灶可分别注以放射性胶体98金或32磷,或用生理盐水稀释后注入腹腔,可防止癌性腹水的产生,恶性卵巢癌已合并腹水者,可经导管放出一部分腹水,再注入胶体98金或32磷。但须注意应用放射性胶体98金及32磷作腹腔内注射,亦有引起放射性肝炎的可能,故在应用中须反复检查肝脏功能,以便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