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2011-05-24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一)发病原因
胃癌的病因迄今尚未完全阐明,大量研究资料表明胃癌的发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归纳如下。
1.外界因素 胃通过饮食与外界接触,某些致癌因素可发挥致癌作用。
(1)N-亚硝基化合物:1956年Magee等证明二甲基亚硝胺有致癌作用,并在大鼠成功诱发肝癌。以后学者又相继证实有200余种亚硝基化合物在动物可以致癌。有些也可在多种动物诱发胃癌。在人类,胃液中亚硝胺前体——亚硝酸盐含量与胃癌的患病率有非常明显的相关性。现已知致癌的亚硝胺化合物有两大类:①N-亚硝胺;②N-亚硝酰胺。前者多为挥发性,经细胞微粒体的激活损伤遗传物质DNA才能显示致癌作用;后者则可直接损伤DNA,故与胃癌发病的关系更为密切。
自然界N-亚硝基化合物广泛存在,腌渍食品、酸菜含N-亚硝基化合物。可随食物直接进入人体称外源性。而其前体如二级胺和亚硝酸盐在自然界存在更广泛,进入人体后在适宜的酸度(pH1~3)下经化学过程,或在细菌作用下经生物合成过程形成亚硝基化合物,称内源性。生物合成过程更为重要。催化这种合成的细菌有多种,胃内环境有利于这些细菌生长时,如胃酸过低等可间接促进N-亚硝基化合物合成。
饮食因素对于胃癌发病的影响,已受到各国肿瘤研究工作者的重视。可能的饮食致癌因素为经常食用烟熏、烤炙食品(含苯并芘)或腌渍食品、酸菜(含N-亚硝基化合物)。近年来的研究又提出了保护因素,如牛奶、动物蛋白、新鲜蔬菜和一些水果等。最近日本和美国胃癌发病率的下降都被归于饮食情况的改善,但是饮食与肿瘤的关系及其致癌机制的研究是极其复杂的。食物中既可能存在起直接作用的致癌物,不论是自然存在或在食物烹调、加工、贮藏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摄入人体后也可能在体内一些因素作用下形成致癌物。在致癌过程中,有的物质起着启动致癌物的作用,有的起着促癌或抑癌的作用,而且还与人体内复杂的代谢、生物转化过程交织在一起,因此很难从这些复杂的因素中找到肯定的联系。实验资料可用于评价饮食和代谢因素在人类胃癌发生中的作用,如其结果与流行病学证据相一致时,其结果才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