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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癌怀孕是“流”还是“留”

2011-05-31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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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下怀孕会给胎儿和母体都带来危害,不仅胎儿会受到药物影响,母体也会因怀孕而导致癌变加速,所以不提倡“留”。但事实上,很多患了宫颈癌的孕妇都要求能留下胎儿,所以,医生一般都酌情考虑,如果是怀孕前期发现宫颈癌,应坚决流产;如错过最佳流产时机患者本身又有强烈生育意愿,可考虑生产。但最好是在婚检和早期产检时就排查宫颈癌。
  宫颈癌怀孕容易产“次品”

  女性的受孕必须经过卵子和精子在宫腔内的共存和结合,而宫颈是精子到达宫腔内的必经之路,但对于宫颈癌患者来说,肿瘤和癌细胞的存在会严重破坏宫颈和宫腔的环境结构,大量病变产生的血液和脓液会阻碍精子到达宫腔内,就算精子能侥幸游到宫腔,已经“混乱不堪”的腔内环境也会令受精后的卵子难以着床,无法发育成为胎儿。

  胎儿容易早产和发育不全

  对于宫颈癌患者,医生一般不提倡受孕和生育,首先因为怀孕机会很小;其次,如果勉强生育将会对胎儿和母亲都造成很大影响。如果宫颈癌患者成功怀孕,由于宫腔内环境较差,胎儿不可能在腔内完全发育,更因为受宫颈癌影响,胎儿也不能通过宫颈后经阴道自然生产,这就意味着必须在胎儿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时进行早产和剖腹产,这对胎儿和病人都十分危险。

  母亲癌变部位将急速增长

  因为宫颈癌早期不会影响怀孕,如果在怀孕之前没有检查出来已经有宫颈癌,那么随着怀孕,子宫大量充血,母体输送的营养不仅养了宝宝,同时也会使癌变部位以极其迅速的速度增长。如果外加母亲身体因怀孕分泌的一些激素对癌症有促进作用,怀孕时身体免疫力下降,而宫颈癌的一些征兆,如出血等又会被认为是先兆流产的现象而被忽略,等到生完宝宝再发现时就晚了,从临床上来看,预后的效果很不好。

  “流”还是“留”患者须听从医生意见

  如果在患者怀孕49天之内发现怀孕情况,医生会直接进行人工流产。若选择“留”,医院在术前密切关注病人病情,合理控制化疗用药量,尽量不影响胎儿成长。在产前三天,还给病人使用激素药物,促进胎儿肺部功能的生长发育。最终手术获得成功,患者顺利生产且母子平安。

  宫颈癌怀孕和生产依然非常危险,特别是我国现在已经取消强制婚前检查,所以很多人在婚前和婚后可能都不知道是否患有宫颈癌。

  如果宫颈癌患者在怀孕前期发现受孕,应该坚决流产,如子宫颈浸润癌多见于年轻女性,转移快,死亡率高,在怀孕期间发现宫颈癌患者,应该以保护母体为原则,终止妊娠,按正常无怀孕时宫颈癌的治疗原则进行放化疗;如果发现较晚,错过了最佳流产时机,而患者本身又强烈要求生育,可以考虑生产,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严密监视患者与胎儿状况,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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