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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和应用镇痛药物?

2011-06-14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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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大多数人主张镇痛药物使用的原则应为:及时、足量、按规定时间给药。按时给药比疼痛时给药的剂量可减少,效果也较好。虽然许多镇痛药有成瘾性,但对于癌性疼痛其它治疗又无效的病人,根本不必顾虑止痛药的止痛剂量所带来的成瘾危害,关键为尽量使病人无痛苦或少痛苦地生活。
 
 
 
        镇痛药的选择原则,一般为首先选用非麻醉性镇痛药,无效时改用弱麻醉剂,最后方可考虑应用强麻醉剂。非麻醉性镇痛药有阿司匹林,一般剂量为0.5克~1.0克,口服,每3小时1次;消炎痛50毫克,口服,每4小时1次,或控释消炎痛50毫克每12小时1次。这类药物的副作用均为可引起胃肠道症状及出血,偶尔可引起血小板减少。另外,作用更强的有强痛定,口服剂量为60毫克,每日3---4次,也可用肌注;埃托菲为新型止痛剂,止痛作用强,也可采用。麻醉性镇痛药有可待因、哌替啶(度冷丁)、吗啡。这几种药物的镇痛作用均较强,尤其是后二者,但都有抑制呼吸的副作用,对于年老体弱、呼吸困难者不能使用。另外,肝功能不好者禁用吗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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