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该不该放射性治疗
2011-06-23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肺癌的放射性治疗是常规治疗方案之一,是当代科技对癌症的一种突破性疗法,与手术和化学药剂对肉体的直接伤害不一样,放射线的精准度更高,初期效果也更加明显。但是作为一种没有智能识别能力的外来杀伤型武器,对于癌细胞以外的机体组织也有同等甚至可能更强的杀伤性,尤其是肺癌这样重点器官的癌症,如果不慎重使用放射线疗法的话,很容易让人体产生严重伤害,甚至可能比癌症本身的伤害更大。
目前医学临床收集资料来看,肺癌的放射线疗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治疗原则放疗对小细胞癌最佳,鳞状细胞癌次之,腺癌最差。但小细胞癌容易发生转移,故多采用大面积不规则野照射,照射区应包括原发灶、纵隔双侧锁骨上区、甚至肝脑等部位,同时要辅以药物治疗。鳞状细胞癌对射线有中等度的敏感性,病变以局部侵犯为主,转移相对较慢,故多用根治治疗。腺癌对射线敏感性差,且容易血道转移,故较少采用单纯放射治疗。
(二)放射并发症较多,甚至引起部分功能丧失;对于晚期肿瘤患者,放射治疗效果并不完好。同时病人体质较差,年龄偏大不适合放疗。
(三)放疗的适应征根据治疗的目的分为根治治疗、姑息治疗、术前放疗、术后放疗及腔内放疗等。
1、根治治疗
(1)有手术禁忌或拒作手术的早期病例,或病变范围局限在150cm的IIIa病例;(2)心、肺、肝、肾功能基本正常,血象白细胞计数大于3×10^9/L,血红蛋白大于100g/L者;(3)KS≥60分事前要周密地制订计划,严格执行,不要轻易变动治疗计划,即使有放射反应亦应以根治肿瘤为目标。
2.姑息治疗:其目的差异甚大。有接近根治治疗的姑息治疗,以减轻病人痛苦、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亦有仅为减轻晚期病人症状,甚至引起安慰作用的减症治疗,如疼痛、瘫痪、昏迷、气急及出血。姑息治疗的照射次数可自数次至数十次,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设备条件等而定。但必须以不增加病人的痛苦为原则,治疗中遇有较大的放射反应或KS分值下降时,可酌情修改治疗方案。
3.手术前放疗:旨在提高手术切除率、减少术中造成肿瘤播散的危险,对估计手术切除无困难的病人可术前大剂量、少分割放疗;如肿瘤巨大或有外侵,估计手术切除有困难可采用常规分隔放疗。放疗距手术时间一般以50天左右为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手术后放疗:用于术前估计不足、手术切除肿瘤不彻底的病例。应于局部残留灶放置银夹标记,以便放疗时能准确定位。
5.腔内短距离放疗:适用于局限在大支气管的癌灶,可采用后装技术通过纤支镜将导管置于支气管病灶处,用铱(192Ir)作近距离放疗与体外照射配合,能提高治疗效果。
肺癌的最佳治疗方案
生物DC-CIK细胞治疗,是在体外培养造血干细胞,诱导其分化为树突状细胞(DC),再用经抗原刺激的树突状细胞(DC)诱导CIK细胞产生特异性肿瘤杀伤作用的治疗技术。即将树突状细胞(DC)与CIK细胞进行共同培养而成的杀伤性细胞群体(DC-CIK)。其实人的体内本身就拥有一些具有杀伤肿瘤细胞功能的免疫细胞,但肿瘤患者体内本身的免疫细胞由于没有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无法有效地抵抗肿瘤细胞的疯狂增长。因此生物DC-CIK细胞治疗技术正是通过从患者体内抽取部分免疫细胞,然后在其体外进行培养、诱导、激活等一系列操作,使其抗肿瘤的活性大大提高后,再把这些本来就来源于病人自身并在体外激活了的抗肿瘤细胞回输到病人体内,让这支经过特殊训练的“特种部队”去杀灭肿瘤细胞。
国际上应用DC-CIK细胞治疗肿瘤技术已经非常成熟。西安国医肿瘤医院生物治疗中心临床研究表明,在临床应用中特别是对于手术后肿瘤病人清除残留微小的转移病灶,防止癌细胞的扩散和复发,提高患者的自身免疫力等具有重要作用,对肾癌、乳腺癌、胃癌、大肠癌、卵巢癌等癌细胞的杀伤活性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