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患者怀孕孩子是否该“留”?
2011-07-22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前段时间,南京龙蟠医院接诊了一位患宫颈癌的准妈妈,准妈妈晓娟是在产前检查时发现宫颈癌的,此时的她已经怀孕4个多月,当专家告诉她宫颈癌全切手术后再无生育能力,晓娟死活要求保住胎儿。经过专家们通力合作,剖腹产手术和切宫手术同时进行,最终,母子竟都奇迹般平安。
那么,宫颈癌患者怀孕孩子到底该不该“留”呢?为此专家做了一个详细的介绍。
专家表示:“宫颈癌下怀孕会给胎儿和母体都带来危害,不仅胎儿会受到药物影响,母体也会因怀孕而导致癌变加速,所以我们不提倡‘留’。很多患了宫颈癌的孕妇都要求能留下胎儿,一般都酌情考虑,如果是怀孕前期发现宫颈癌,应坚决流产;如错过最佳流产时机患者本身又有强烈生育意愿,可考虑生产。但最好是在婚检和早期产检时就排查宫颈癌。”
对于宫颈癌患者,医生一般不提倡受孕和生育,首先因为怀孕机会很小;其次,如果勉强生育将会对胎儿和母亲都造成很大影响。如果宫颈癌患者成功怀孕,由于宫腔内环境较差,胎儿不可能在腔内完全发育,更因为受宫颈癌影响,胎儿也不能通过宫颈后经荫道自然生产,这就意味着必须在胎儿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时进行早产和剖腹产,这对胎儿和病人都十分危险。胎儿发育不全主要体现在肺部功能发育不全,可能会出现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很容易令其呼吸衰竭死亡。同时,发育不全的婴儿体重低、体质弱、抵抗力低下,也会给产后的喂养带来很大的挑战,而在怀孕过程中进行针对恶性肿瘤的化疗治疗,也会对胎儿产生一些药物影响。宫颈癌生产就意味着母亲与胎儿的双重风险。对宫颈癌患者来说最危险的就是怀孕。因为宫颈癌早期不会影响怀孕,如果在怀孕之前没有检查出来已经有宫颈癌,那么随着怀孕,子宫大量充血,母体输送的营养不仅养了宝宝,同时也会使癌变部位以极其迅速的速度增长。如果外加母亲身体因怀孕分泌的一些激素对癌症有促进作用,怀孕时身体免疫力下降,而宫颈癌的一些征兆,如出血等又会被认为是先兆流产的现象而被忽略,等到生完宝宝再发现时就晚了,从临床上来看,预后的效果很不好。
温馨提醒:宫颈癌的怀孕机会微乎其微,但一旦发现怀孕就必须慎重考虑,是‘流’还是‘留’,患者及家属必须听从医生意见,绝不能感情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