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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的常用化疗药物及化疗注意事项介绍

2011-09-28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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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化疗是肺癌等癌症的治疗的主要方法之一,既可单独使用,也可作为综合治疗的重要措施,但因其毒性较大,往往会引起很多毒副反应及合并症、后遗症。而中医药能扶正培本,提高免疫功能,对化疗起到减毒增效的作用,有利于化疗的顺利进行。如人参皂苷Rh2,可缓解化疗期间的骨髓抑制,减小药物毒性,增强化疗药物的敏感性。下面我们来说说肺癌的常用化疗药物以及化疗时候的注意事项。

肺癌的常用化疗药物:

酰胺(CTX)、异环磷酰胺(IFO)、阿霉素(ADM)、长春新碱(VCR)、长春花碱(VBL)、依托泊甙(VP16)、威猛(Vumon)、卡铂(CBP)和甲氨蝶呤(MTX)为SCLC肺癌常用化疗药物,单药复发率(RR)在30%~60%间。NSCLC由于存在细胞的异质性、耐药性及个体差异等因素,制约了NSCLC的疗效的进一步高,为今后有待研究的方向。

常用药物中氯氨铂(DDP)在NSCLC治疗中目前最受人注目,被认为是Ⅳ期NSCLC病员得以延长生命的手段,几乎成为NSCLC联合方案中必不可少的常用化疗药物,又可用作放疗增敏剂。此外,其他用于NSCLC化疗药物的单药RR≥15%者有IFO、VP16、丝裂霉素(MMC)、长春花碱酰胺(VDS)、ADM、表阿毒素(EPI)、异长春花碱等。

卡铂是治疗肺癌的常用药,但是化疗药物副作用会很大,建议和人参皂苷Rh2(GS-Rh2,又名护命素)一起使用,后者能抵抗化疗期间各种副作用,增强化疗药物的敏感性,这样的话也能减少化疗的次数。

   易瑞沙现被批准是二线治疗肺癌药物,主要用于化疗失败后的晚期肺癌,在某些坚决不接受化疗或是对化疗有禁忌的病人也可作为一线用药。但总的主张先考虑化疗,再考虑易瑞沙治疗。易瑞沙治疗失败后,若病人既往未经化疗且身体状况允可,仍可考虑行全身化疗。坚决不行化疗的病人在服用易瑞沙后肿瘤缩小达到部分缓解或完全消退(完全缓解),但易瑞沙治疗1年后出现耐药,肿瘤进展,再次动员病人行全身化疗后仍明显的有效。

   易瑞沙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腹泻和皮疹,其它有肝功能受损、恶心、呕吐等,但大多数程度轻微,经对症处理后能缓解。另外,在极少数病人中出现间质性肺炎,需要立即住院治疗。建议患者在服药初期在肿瘤专科住院观察,待病情稳定后可返家服药,但仍应定期到医院随诊。

   使用肺癌的常用化疗药物注意事项:

   1、目前,肺癌的化疗一般不能达到根治,故在化疗的一定阶段,应配合手术或放射治疗,以加强肿瘤局部或区域性控制。同时,化疗时应尽可能根据病人的耐受情况给予较高剂量。对肺癌的化疗来说,一定程度的消化道反应和骨髓抑制是难以避免的,疗程数也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和疗效适当加大,尽可能争取达到完全缓解。

    2、疗程的间隔,由于现存药物毒性作用在停药后常可延续数周,每个周期间要间隔进行自开始化疗日算起每隔4~6周进行,但必须使药物毒性反应消失后再用下一个疗程。

3、化疗过程中的停药或换药指征。

(1)治疗1~2疗程病变仍进展,或虽趋于稳定但在休息期再度恶化。

(2)毒性反应达3~4级,对病人健康有一定威胁。

(3)有并发症发生,如发热>38度,或有出血倾向等。

   化疗药物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的组织细胞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几乎所有的化疗药物,对膳食的摄入都有抑制作用。可引起恶心、呕吐、味觉异常而影响食欲,以致发生口腔黏膜溃疡、舌炎等,有些药物还可以引起腹泻、便秘或肝功能损害,导致机体营养不良,免疫力下降,加速病情的恶化,所以化疗时病人应加强营养,注意饮食的调配,以增强抵御化疗反应和抗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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