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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皮肤反应

2011-12-26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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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后皮肤反应常见于乳腺癌及头颈部恶性肿瘤,如鼻咽癌、口腔癌、舌癌、咽喉癌、腮腺癌等。具体反应如下:
 
1、 治疗期间:放射照射野范围之内的皮肤,依照射所给的剂量,随时间会有不同的反应,一般在第三、四周后,开始有红、肿、热及微痒等反应,好像在太阳下曝晒后的皮肤。继续照射至第五、六周时,皮肤可能变黑,开始有干性脱屑,部分患者发展为湿性脱屑。
2、处理方法:
⑴避免用肥皂清洗或摩擦。
⑵不可随便涂抹药膏类、化妆,以免增加皮肤的反应。
⑶轻微的痒感,不可用指甲抓,以减少对皮肤的刺激及破损,此时可用专用药膏涂抹即可。
⑷避免过度的日光照射。
⑸避免衣物的压迫、束缚或粗糙衣物的摩擦。
⑹治疗部位如有伤口未愈合,须经医师检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治疗。也可以在治疗前服用人参皂苷Rh2、虫草等帮助身体在治疗后尽快恢复。
⑺若有严重的湿性脱屑反应,医师将视情况停止治疗1~2周或给予药膏涂抹,但勿涂抹太厚。
治疗后护理:
⑴治疗部位避免肥皂或刺激性消毒液清洗及摩擦,需等皮肤完全生长恢复后,才可按一般正常方法清洗。
⑵治疗所引起的皮肤颜色变深,会自然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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