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术后化疗原则
2012-02-17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一、胃癌术后化疗:
作为术后的巩固治疗措施,控制可能存在的残存病灶,防止复发和转移,提高生存率。
术后化疗可延长生存期,并对预防肝转移有明显的作用。根据日本的经验,术后给予中等剂量的丝裂霉素(每周4mg,总量40mg),对Ⅱ期胃癌有效,并对预防肝转移有明显作用。国内医院报告胃癌术后辅助化疗的5年生存率为45.4%,而未加化疗者为29.8%。一般认为术后用药的原则为:
A、Ⅰ期胃癌作根治性手术切除后一般不需化疗。因为多数临床实践已证明,该类病人术后给药并不能提高疗效。
B、其他各类根治性胃切除术者,术后均应给予化疗,可采用单一药物化疗,药物一般选用氟尿嘧啶、丝裂霉素、或替加氟(呋喃氟尿嘧啶),也可采用联合化疗。
C、凡未作根治性切除的术后病人,均应给予联合化疗。
D、各种化疗一般均在术后2~4周开始,视病人一般情况及术后饮食恢复情况而定。用药剂量的大小以不引起明显的副作用为原则。应用化学药物的同时须结合应用中药。
术后早期腹腔内化疗:
在进展期胃癌患者中,尤其是浆膜受侵犯者,约半数可发生腹膜种植转移,导致术后复发。此外,在手术过程中,被切断的组织间隙中的淋巴管、毛细血管及胃腔内的癌细胞均有可能溢入腹腔,加之手术机械性损伤使腹膜内皮下结缔组织裸露,以及全身免疫机能减退,都可能造成癌细胞的种植。术后早期腹腔内化疗(EPIc)的目的就在于配合手术治疗,防止术后腹膜癌的种植与复发。由于EPIC具有腹腔内药物浓度高,作用持续时间长,且由于药液能与已种植于腹膜表面或脱落在腹腔内的癌细胞直接接触,因此可大大提高化疗药物对癌细胞的毒性作用,又由于血浆药物浓度相对较低,可减轻全身化疗的毒副作用。
EPIC疗法于胃癌切除术后的当天开始,先用灌注液(腹膜透析液、生理盐水或平衡液)反复冲洗腹腔,清除腹腔内残留的血液或组织碎片,将化疗药物(常用有多柔比星、表柔比星、氟尿嘧啶、丝裂霉素、顺铂等)灌注液中,预热至37℃,通过灌注导管装置在15~30min内输入腹腔,灌注液量每次1~2L,在腹腔内保留12~24h后更换1次,连续使用3~7天。韩国学者Yu等报道一组进展期胃癌,认为EPIC疗法可降低腹膜癌种植的发生率,提高远期生存率。
EPIC疗法多数病人能够耐受,但也可出现一些并发症,常见的有切口出血、切口感染、腹膜炎、肠麻痹、肠瘘、吻合口瘘及肠穿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