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癌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2012-05-07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喉癌的首次诊疗方案选择很重要,关系到病人的预后,诊疗方案的选取原则首先是保存和延长生命,其次是尽量保留喉的功能。喉癌的治疗应根据病期而采用不同手术,早期用放疗效果较好,因喉癌对放疗极为敏感尤其早期声门癌放疗效果不亚于手术,并能保存发音功能。
中期喉癌宜行根治性切除术。晚期应以手术及放疗相结合,喉癌切除术后宜行重建发音的手术,已有远处转移不能手术和放疗者可采用化疗及支持治疗。
一、手术治疗
喉癌的早期治疗中一般会采用手术治疗,其治疗的方式非常多,很多治疗方案主要围绕着远期的疗效和功能的恢复而设计的,同时还随着人们对喉癌的认识及不断的进步而改进的。从历史上来看,关于喉癌手术治疗方式的选择,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目前,总的原则是,根据癌灶的原发部位和临床上分明、病理的类型在保证病变被彻底干净切除的前提下应适当的考虑到功能的恢复与重建,由于这对患者的预后更有利。其手术治疗的方式有:
(一)半喉切除和喉部分切除术
根据病变部位的不同,半喉切除主要包括前外侧半喉、声门上水平半喉、前外侧半喉切除和3/4喉切除。主要适用于声带癌已经扩散到声带突,一侧声带已超过前联合,声带癌向声门下不断发展,或一侧声带癌经放射治疗后病变未消退者。声门上水平半喉切除,主要适用于会厌癌、喉前庭及喉室带癌,会厌舌面及舌根部癌或会厌癌经放疗后未完全消失患者。重建喉功能主要是发音和呼吸的功能,可是不论是半喉切除还喉大部分的切除,都必须要在彻底切除肿瘤的前提下。
实践证明,半喉或部分喉切除术后的5年生存率并不亚于全喉的切除。加上又保留了部分的功能。许多临床学者认为,半喉或部分喉切除的出现局部复发率为10%左右,在复发的患者中,大多数与癌灶的原部位及手术的方式有关,从部位上来看以跨声门型的复发率为最高,并达到31.3%,手术方式主要以声门上平切除的复发率最高达42.9%。50%左右的复发者均属于有深层浸润。
(二)全喉切除
全喉切除术的适用范围比较广。在临床上Ⅲ、Ⅳ期的患者,如癌肿占据一侧或两侧声带,并伴有声带固定者;前联合会有比较明显的侵犯,可能已经波及声门下区者;声门上区喉室癌、会厌癌,或声门下区癌,及喉部其他类型的恶性肿瘤。全喉切除术的特点是,癌肿组织的切除相对比较彻底,局部复发的机会也相对比较少。其缺点则是物术使患者终生失去了喉头,失去了正常的语言的能力,不能保证正常的生理呼吸的通路,这对于某些早期发生病变局限的患者,确实值得惋惜。
此外,全喉切除术咽瘘的发生率可达14.8%~17.8%,约有50%的病人都必须长期带管。术后的误咽问题,个别患者则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锻炼和适应才能解决,有时则要付出很大的耐性和毅力。其生活质量严重的降低可能也会直接影响患者生存的时间。决定进行全喉切除术疗效的因素有多种,可是主要还是取决于肿瘤的原发部位、临床分期、病变组织学类型、有无发生转移、手术患者的临床经验和选择的术式。
二、放射治疗
喉癌以鳞状细胞癌为主,鳞癌一般对放射线都会比较敏感,分化程度越好对放疗的敏感性也越差。此外,肿瘤外观的增生型患者,血液循环比较丰富,对放射线比较敏感。癌肿表面有浅溃疡或溃疡型者中度敏感的,肿瘤呈浸润型无溃疡者对放疗的敏感性则比较差。就肿瘤的部位来说,位于声带上部或边缘部的癌肿,对放射线最敏感,放射治疗的效果也最好,位于声门下区者一般不会选择放疗。
(一)单纯放疗
单纯放疗主要是用于早期声带癌及由于全身情况均不宜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有人认为放射治疗则可以作为早期声门癌的首选治疗的方法,包括既可手术又能放疗的患者,也应当先考虑放疗,由于放疗能够保全喉的发音和呼吸功能,且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可是对于晚期的喉癌患者,如果能争取手术切除治疗,最好把放疗作为辅助性的治疗措施更为妥当。
(二)术前放疗
术前的放疗是目前临床上最常见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晚期、肿瘤范围比较大的患者。放疗的目的是使肿瘤能够缩小,癌细胞的活力受到比较大的抑制,使肿瘤的范围比较局限,边界清楚,有利于彻底进行手术切除,且能够有效减少或预防由于手术而促使肿瘤发生扩散、转移。对声门下癌通过放疗后再进行喉切除,也可以有效减少气管造瘘处的癌复发。
(三)术后放疗
手术后的放疗只能用于术后的复发或颈部淋巴结出现了转移及术中发现有小淋巴结,病理证实有转移者。因为手术而导致了肿瘤的局部及其周的复始血管床出现了破坏,对放射线的敏感性比较低,术后放疗的效果也并不理想。
三、化学治疗
化学治疗是非喉癌的主要治疗方法,因为喉癌以鳞癌为主,对化疗不敏感,虽然近年来化疗已经有了进展,但是化疗在喉癌治疗中仍然不能作为首选治疗方法,只是作为一种辅性治疗方法。
对于较晚期的喉癌患者,在术前无应用放疗,可化疗一个疗程。对于声门下或跨声门型癌,已手术切除,但又感到不甚放心,在全身情况允许时可用化疗。另外,对于术后复发,或颈部出现转移者,在不能再次手术或放疗的情况下,可试用化疗。
中期喉癌宜行根治性切除术。晚期应以手术及放疗相结合,喉癌切除术后宜行重建发音的手术,已有远处转移不能手术和放疗者可采用化疗及支持治疗。
一、手术治疗
喉癌的早期治疗中一般会采用手术治疗,其治疗的方式非常多,很多治疗方案主要围绕着远期的疗效和功能的恢复而设计的,同时还随着人们对喉癌的认识及不断的进步而改进的。从历史上来看,关于喉癌手术治疗方式的选择,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目前,总的原则是,根据癌灶的原发部位和临床上分明、病理的类型在保证病变被彻底干净切除的前提下应适当的考虑到功能的恢复与重建,由于这对患者的预后更有利。其手术治疗的方式有:
(一)半喉切除和喉部分切除术
根据病变部位的不同,半喉切除主要包括前外侧半喉、声门上水平半喉、前外侧半喉切除和3/4喉切除。主要适用于声带癌已经扩散到声带突,一侧声带已超过前联合,声带癌向声门下不断发展,或一侧声带癌经放射治疗后病变未消退者。声门上水平半喉切除,主要适用于会厌癌、喉前庭及喉室带癌,会厌舌面及舌根部癌或会厌癌经放疗后未完全消失患者。重建喉功能主要是发音和呼吸的功能,可是不论是半喉切除还喉大部分的切除,都必须要在彻底切除肿瘤的前提下。
实践证明,半喉或部分喉切除术后的5年生存率并不亚于全喉的切除。加上又保留了部分的功能。许多临床学者认为,半喉或部分喉切除的出现局部复发率为10%左右,在复发的患者中,大多数与癌灶的原部位及手术的方式有关,从部位上来看以跨声门型的复发率为最高,并达到31.3%,手术方式主要以声门上平切除的复发率最高达42.9%。50%左右的复发者均属于有深层浸润。
(二)全喉切除
全喉切除术的适用范围比较广。在临床上Ⅲ、Ⅳ期的患者,如癌肿占据一侧或两侧声带,并伴有声带固定者;前联合会有比较明显的侵犯,可能已经波及声门下区者;声门上区喉室癌、会厌癌,或声门下区癌,及喉部其他类型的恶性肿瘤。全喉切除术的特点是,癌肿组织的切除相对比较彻底,局部复发的机会也相对比较少。其缺点则是物术使患者终生失去了喉头,失去了正常的语言的能力,不能保证正常的生理呼吸的通路,这对于某些早期发生病变局限的患者,确实值得惋惜。
此外,全喉切除术咽瘘的发生率可达14.8%~17.8%,约有50%的病人都必须长期带管。术后的误咽问题,个别患者则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锻炼和适应才能解决,有时则要付出很大的耐性和毅力。其生活质量严重的降低可能也会直接影响患者生存的时间。决定进行全喉切除术疗效的因素有多种,可是主要还是取决于肿瘤的原发部位、临床分期、病变组织学类型、有无发生转移、手术患者的临床经验和选择的术式。
二、放射治疗
喉癌以鳞状细胞癌为主,鳞癌一般对放射线都会比较敏感,分化程度越好对放疗的敏感性也越差。此外,肿瘤外观的增生型患者,血液循环比较丰富,对放射线比较敏感。癌肿表面有浅溃疡或溃疡型者中度敏感的,肿瘤呈浸润型无溃疡者对放疗的敏感性则比较差。就肿瘤的部位来说,位于声带上部或边缘部的癌肿,对放射线最敏感,放射治疗的效果也最好,位于声门下区者一般不会选择放疗。
(一)单纯放疗
单纯放疗主要是用于早期声带癌及由于全身情况均不宜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有人认为放射治疗则可以作为早期声门癌的首选治疗的方法,包括既可手术又能放疗的患者,也应当先考虑放疗,由于放疗能够保全喉的发音和呼吸功能,且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可是对于晚期的喉癌患者,如果能争取手术切除治疗,最好把放疗作为辅助性的治疗措施更为妥当。
(二)术前放疗
术前的放疗是目前临床上最常见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晚期、肿瘤范围比较大的患者。放疗的目的是使肿瘤能够缩小,癌细胞的活力受到比较大的抑制,使肿瘤的范围比较局限,边界清楚,有利于彻底进行手术切除,且能够有效减少或预防由于手术而促使肿瘤发生扩散、转移。对声门下癌通过放疗后再进行喉切除,也可以有效减少气管造瘘处的癌复发。
(三)术后放疗
手术后的放疗只能用于术后的复发或颈部淋巴结出现了转移及术中发现有小淋巴结,病理证实有转移者。因为手术而导致了肿瘤的局部及其周的复始血管床出现了破坏,对放射线的敏感性比较低,术后放疗的效果也并不理想。
三、化学治疗
化学治疗是非喉癌的主要治疗方法,因为喉癌以鳞癌为主,对化疗不敏感,虽然近年来化疗已经有了进展,但是化疗在喉癌治疗中仍然不能作为首选治疗方法,只是作为一种辅性治疗方法。
对于较晚期的喉癌患者,在术前无应用放疗,可化疗一个疗程。对于声门下或跨声门型癌,已手术切除,但又感到不甚放心,在全身情况允许时可用化疗。另外,对于术后复发,或颈部出现转移者,在不能再次手术或放疗的情况下,可试用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