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治疗方案
2012-05-19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如果得了肺癌,千万不要慌张,这个时候及时的就医是特别重要的,它在我国的死亡人数是很高的,绝大多数肺癌起源于支气管粘膜上皮,故亦称支气管肺癌。近50多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肺癌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迅速上升,死于癌病的男性病人中肺癌已居首位。40多年前,在中国因肺部疾病施行外科手术治疗的病人中,绝大多数为肺结核,次之为支气管扩张、肺脓肿等肺化脓性感染疾病,肺癌病例为数不多。
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肺癌的化疗就是根据医生的经验,选择一些化疗药物组成化疗方案,然后给病人输液就算完成了。其实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据专家朱波教授介绍,考虑如何为肺癌病人制定肺癌的化疗方案时,首先应考虑该病人是否有化疗适应证,是不是适合化疗。
什么时候开始化疗是最佳时机,所选择的化疗方案是否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肺癌的化疗方案的预期不良反应,什么样的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等等。一般情况下,肺癌的治疗是依据肿瘤的病理类型及疾病的分期而确定治疗方案的,但不能生搬硬套,治疗方案公式化。
每个患者的病情都有各自的特点,治疗应因人而异,选择最佳个体化治疗方案。早期肺癌患者首选根治性手术治疗,术后辅以化疗。
纵隔淋巴结转移的患者,尤其对一些局部晚期、不能手术切除的病人,可先给予新辅助化疗,再行手术治疗,这样不仅提高了手术切除率,而且可延长患者生存期。一个好的肺癌的化疗方案会给病人带来多少益处,这要考验一个医师丰富的临床经验,所以选择正规的医院非常关键。
近年来“化疗”在肺癌中的作用已不再限于不能手术的晚期肺癌患者,而常作为全身治疗列入肺癌的综合治疗方案。化疗会抑制骨髓造血系统,主要是白细胞和血小板的下降,从而抑制癌细胞无限量增殖、转移等可怕病变。
一、手术前放疗:旨在提高手术切除率、减少术中造成肿瘤播散的危险,对估计手术切除无困难的病人可术前大剂量、少分割放疗;如肿瘤巨大或有外侵,估计手术切除有困难可采用常规分隔放疗。放疗距手术时间一般以50天左右为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手术后放疗:用于术前估计不足、手术切除肿瘤不彻底的病例。应于局部残留灶放置银夹标记,以便放疗时能准确定位。
三、腔内短距离放疗:适用于局限在大支气管的癌灶,可采用后装技术通过纤支镜将导管置于支气管病灶处,用铱(192Ir)作近距离放疗与体外照射配合,能提高治疗效果。
一、经病理或细胞学确诊的小细胞肺癌患者;
二、KS记分在50~60分以上者;
三、预期生存时间在一个月以上者;
四、年龄≤70岁者。
五、经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鳞癌腺癌或大细胞癌但不能手术的Ⅲ期患者,及术后复发转移者或其他原因不宜手术的III期病人;
六、经手术探查、病理检查有以下情况者:
①有残留灶;
②胸内有淋巴结转移;
③淋巴管或血栓中有癌栓;
④低分化癌;
七、有胸腔或心包积液者需采用局部化疗。
外科治疗
肺癌的治疗方法中除Ⅲb及Ⅳ期外应以手术治疗或争取手术治疗为主,依据不同期别和病理组织类型酌加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和免疫治疗的综合治疗。 关于肺癌手术术后的生存期,国内有报道三年生存率约为40%~60%;五年生存率约为22%~44%;手术死亡率在3%以下。
手术指征
具有下列条件者一般可作外科手术治疗:
1.无远处转移者,包括实质脏器如肝、脑、肾上腺、骨骼、胸腔外淋巴结等;
2.癌组织未向胸内邻近脏器或组织侵犯扩散者,如主动脉、上腔静脉、食管和癌性胸液等;
3.无严重心肺功能低下或近期内心绞痛发作者;
4.无重症肝肾疾患及严重糖尿病者。
具有以下条件者一般应该慎作手术或需作进一步检查治疗:
(1)年迈体衰心肺功能欠佳者;
(2)小细胞肺癌除I期外宜先行化疗或放疗,而后再确定能否手术治疗;
(3)x线所见除原发灶外纵隔亦有几处可疑转移者。
目前,学术界对于肺癌外科手术治疗的指证有所放宽,对于一些侵犯到胸内大血管以及远处孤立转移的患者,只要身体条件许可,有学者也认为可以手术,并进行了相关的探索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