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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能承受之痛 专家聊肿瘤患者癌痛

2012-07-30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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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痛是造成癌症晚期患者主要痛苦的原因之一。在疼痛患者中,因各种原因使50%至80%的疼痛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这无论对患者的恢复还是对患者的生活质量都有着很大的影响。

  引起癌痛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1.由癌症直接引起

  如肿瘤局部压迫,使组织器官容积增大,而组织包膜和骨性容积不变,导致局部组织出现胀痛,如原发性肝癌表现为肝区胀痛,颅内原发性肿瘤或转移癌造成颅内压升高引起疼痛,或阻塞于管径,造成梗阻痉挛,导致疼痛。肿瘤局部侵及神经、血管、骨膜等造成疼痛,如原发性乳腺癌侵及肋骨、肋间神经和胸膜,腋窝淋巴结转移侵及臂丛神经,刺激导致疼痛。

  2.与癌症相关的疼痛

  因为少数肿瘤有内分泌功能,可以产生非转移性全身症状而出现疼痛,如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肉神经痛等。晚期癌症患者由于机体过渡消耗、营养不良可导致一系列病理生理变化,如便秘、肌肉痉挛等引起的疼痛。

  3.负面心理因素

  不少肿瘤患者的疼痛与患癌后所产生的负面心理因素有关,或原本只是轻微不适而因此被放大,这类疼痛时轻时重,症状加重时常与注意力集中有关,部位不好用常理解释,或常表现为游走特点等。

  治疗癌痛应按阶梯用药

  1.按阶梯用药

  止痛药物的选择应根据疼痛的程度由轻到重,按顺序选择不同强度的止痛药物,即由弱到强或由一般到三级。

  如果不是剧烈疼痛,应选用非阿片类止痛药,属于三级阶梯的第一阶梯;如果达不到止痛效果或疼痛继续加剧,则升高到第二级,在非阿片类药物基础上加用弱阿片类药物;若仍不能有效缓解疼痛或疼痛继续加剧,则应进入第三级,使用强阿片类药物,可同时加用非阿片类药物,因其能增加阿片类药物的止痛效果,又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当使用一种止痛药物疼痛不能缓解的时候,必须换用止痛作用较强的药物,而不可以换用其他与之效果相似的药物。对于有特殊适应症的患者如精神症状或心理障碍,应加辅助药物。

  2.按时用药

  只有规律地按时间间隔使用止痛药物,才可以保持疼痛连续缓解。有些患者会出现突然的剧烈疼痛,可在原用药方案基础上,加一次规定单位用药剂量的50%至100%的止痛药物。

  3.口服给药

  尽可能口服给药,这样患者就可以独立用药,而不必依赖于医护人员。如果患者存在吞咽困难、控制不住的呕吐或胃肠的梗阻时,可以使用直肠栓剂。患者也可携带输注泵,连续皮下输注止痛药物。

  4.个体化给药

  个体间对止痛药物的敏感度存在很大差异,所以阿片类药物并没有标准的使用剂量。选用阿片类止痛药物,应以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至患者感到舒适为止。

  肿瘤专家提示:疼痛是机体对有害刺激的一种主观感觉,疼痛不仅是一种生理应答,同时还是一种主观的心理体验。癌症疼痛作为癌症的一个主要伴随症状,其所占整个癌痛患者比例为30%至50%,晚期癌症患者为60%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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