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的皮肤反应及处理方法
2013-04-25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皮肤反应
常见于乳腺癌及头颈部恶性肿瘤,如鼻咽癌、口腔癌、舌癌、咽喉癌、腮腺癌等。
1. 治疗期间:
放疗照射野范围之内的皮肤,依照射所给的剂量,随时间会有不同的反应,一般在第三、四周后,开始有红、肿、热及微痒等反应,好像在太阳下曝晒后的皮肤,继续照射至第五、六周时,肤色可能变黑,开始有干性脱屑,部分患者发展为湿性脱屑。
2. 处理方法:
(1) 避免用肥皂清洗或摩擦。
(2) 不可随便涂抹膏药类,化妆,以免增加皮肤的反应。
(3) 轻微的痒感,不可用指甲抓,以减少对皮肤的刺激及破损,此时可用专用药膏涂抹即可。
(4) 避免过度的日光照射。
(5) 避免衣物的压迫、束缚或粗糙衣物的摩擦。
(6) 治疗部位如有伤口未愈合,须经医师检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治疗。
(7) 若有严重的湿性脱屑反应,医师将视情况停止治疗 1 ~ 2 周或给予药膏涂抹,但勿涂抹太厚。
(1) 避免用肥皂清洗或摩擦。
(2) 不可随便涂抹膏药类,化妆,以免增加皮肤的反应。
(3) 轻微的痒感,不可用指甲抓,以减少对皮肤的刺激及破损,此时可用专用药膏涂抹即可。
(4) 避免过度的日光照射。
(5) 避免衣物的压迫、束缚或粗糙衣物的摩擦。
(6) 治疗部位如有伤口未愈合,须经医师检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治疗。
(7) 若有严重的湿性脱屑反应,医师将视情况停止治疗 1 ~ 2 周或给予药膏涂抹,但勿涂抹太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