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癌症治疗 > 药品治疗 >

羟基脲的用法用量

2013-04-27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1.成人常用量①慢粒,可根据患者用药前病情及白细胞数高低而决定剂量,一般开始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 30mg/kg,1次或分2次口服,当白细胞下降至10×109/L以下时减量至约为每日20mg/kg,口服维持或改间歇服用。②头颈癌、卵巢癌等,剂量为每次按体重60—80mg/kg或按体表面积2000—3000mg/平方米,每3日口服1次,单独服用或与放疗合用;亦可每日按体重20—30mg/kg,每日1次口服给药。

  2,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1)对饮食牛奶、乳糖或对酒石黄(tartrazine)不能忍受者,对服用以乳糖或酒石黄作为赋形剂的本品胶囊亦可能不能忍受。(2)患者避免接受死(或活)病毒疫苗的免疫接种,由于服用本品会使患者的免疫机制受抑制,对接种疫苗后产生抗体的反应亦减弱,且要经3个月后才能恢复,因而要停用本品3个月到1年后才可以考虑接种疫苗。本品与活病毒同时合用时,会增强病毒的增殖能力与毒性,因而白血病患者在获完全缓解后离最后一次化疗日3个月以上才能考虑活病毒疫苗接种。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家属成员等亦应延缓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

  (3)服用本品时应适量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出。(4)治疗前后及治疗期要严密定期随访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浓度。(5)本品的使用剂量必须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耐受性等而调节。(6)若服用本品已达6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停服本品而改换其他药物治疗。

  (7)在服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显著的粒细胞或血小板减低,例如白细胞下降至2.5×109/L或血小板下降至100×109/L以下,应暂停服用本品,并予相应的处理。

  (8)与放疗合用时,应在放疗前7日开始给药,并严密观察血象,若出现严重的放疗不良反险亦应考虑减少或暂停服用本品。

病友热聊

我要提问
查看更多>>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