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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瘤手术治疗原则

2013-07-17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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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瘤手术治疗原则

  脑瘤的手术治疗对位于非言语半球额、前颞、枕叶或脑室内的有些原发性肿瘤(脑膜瘤、室管膜瘤、少突胶质细胞瘤和良性星形细胞瘤),小脑和视神经的有些良性星形细胞瘤早期发现而能早期切除,有可能达到根治。未扩展之内听道外的昕神经瘤可用显微外科手术切除而保存听力。

  垂体微腺瘤的早期切除可纠正激素的过量分泌而不:引起垂体功能减退。对于其他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目的是明确诊断,进行部分切除可改善症状(癫痫发作可更易控制,减轻脑水肿)和为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创造条件(减少肿瘤体积,清除肿瘤中心区对放疗不敏感而不能为化疗药物达到的缺氧、坏死瘤组织)。对造成严重威胁的急性颅内压增高可手术减压、脑室引流等以暂时缓解颅内压增高症状。对颅内单个转移瘤,若原发病已得到控制,而此肿瘤对放射不敏感(黑色素瘤、肉瘤、肾癌、胃肠道肿瘤和肺癌),手术摘除优于单独放疗。

  进行脑瘤手术,要考虑下列原则:①生理上允许;②解剖上可达;③技术上的可能;④得多于失,利多于害。显微手术在神经外科的广泛应用,有助于切除在肉眼难以识别的病理组织,且能避免损伤正常脑组织。近年来,超声外科吸引器(cavitron ultrasonic surgical aspirator,CUSA)与C02激光都已用于神经外科领域,为脑瘤切除创造了新的条件。对于无法进行手术切除者可行姑息性手术,如脑脊液分流术、颅内减压术等以暂时缓解增高的颅内压,为其他辅助治疗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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