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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肺炎的药物治疗

2014-03-27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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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性肺炎是指经放射治疗后,在放射野内的正常肺组织受到损伤而引起的炎症反应。据统计,放射剂量超过4000rad则肺炎明显增多,放射量超过6000rad者,必有放射性肺炎。

  轻度放射性肺炎仅有影像学表现,无临床症状,炎症常可自行消散,可不予特别治疗,如出现轻微咳嗽,咯少量咳痰,可进行对症处理。严重放射性肺炎患者肺脏发生广泛纤维化,导致呼吸功能损害,甚致呼吸衰竭。可应用非甾体类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抗菌药物等进行治疗。

  1、非甾体类药物:非甾体类药物可有效降低放射性引起的血管内皮细胞损伤,使血管渗透性表面区域产物减少,减轻放射性肺炎的临床症状,目前常用的药物主要包括消炎痛、阿司匹林等。

  2、肾上腺皮质激素:放射性肺炎早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能减轻肺实质的细胞和微血管的损伤程度,使肺组织的渗出、水肿减少,从而改善症状,如氢化考的松100~200mg,症状减轻后逐渐减量。

  3、抗菌药物:放射性肺炎极易合并细菌感染,患者可出现发烧、憋气、咯黄色痰、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升高,可在应用激素同时联合应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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