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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伤5次警惕皮肤癌

2014-06-09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
 
  夏季到了,很多女孩子开始了防晒工程,然而,有时难免被“暴晒”几次,到底这些暴晒有没有危害?下面就来读读最新的一则外媒报道:研究表明15至20岁期间仅晒伤五次就会增加女性患恶性黑色素瘤80%的几率。
 
 
  15-20岁期间经历≥5次暴晒的人增加患皮肤癌几率
 
  美国布朗大学附属罗德岛医院的医生阿巴拉·库雷希(Abrar Qureshi)称,“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幼年期及成年期的暴晒基本不会导致患有恶性黑色素瘤,然而在研究年轻女性后,我们发现恶性黑色素瘤的产生主要与年轻时的暴晒相关。”库雷希医生团队对十万余名白人护士进行了为其二十年的跟进研究。团队发现,15至20岁期间经历过至少五次暴晒的人增加了患有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68%的几率。
 
  然而,她们会增加80%的几率患有恶性黑色素瘤,这是最严重的皮肤疾病。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并不像恶性黑色素瘤那样严重。幼年期受过紫外线暴晒的研究参与对象并没有增加患恶性黑色素瘤的几率,但是会增加患其他形式皮肤癌的几率。库雷希医生表示,个体是否会患有皮肤癌取决于个体危险因素与环境危险因素两方面。易患病人群,例如拥有红色毛发、身上多痣或者易晒伤人群应该注意避免暴晒,尤其是在年轻时。抗癌健康网提醒父母应注意避免孩子经受暴晒,提醒成人也应注意避免暴晒,因为积累的太阳照射也会增大得皮肤癌的几率。
 
  了解皮肤癌分型
 
  皮肤癌在我国不是很多见,即使有也多半是沿海地区,这可能与阳光照射有一定的关系。皮肤癌病分为很多种,包括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恶性黑色素瘤、恶性淋巴瘤、特发性出血性肉瘤(Kaposi肉瘤)、汗腺癌、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血管肉瘤等。
 
  选择指数较高的防晒品分两次涂防晒
 
  既然很多皮肤癌都与阳光照射相关,我们出门如何防晒呢?事实上,只要不外出或长时间暴晒于阳光下,每日防护的重点一般在以上下班途中的数十分钟。可选择指数较高的防晒品(SPF25,PA++以上),将一次涂抹的量分为两份:出门前30分钟涂抹一次,等皮肤充分吸收、不再感到黏腻时,出门前再涂抹一次,即可基本保证途中的完备保护。
 
  晒伤后不要乱处理
 
  皮肤如果有脱皮症状,要让晒伤后的废皮自行脱落,不可以外力强行清除。若有水疱,则为较重晒伤,不要把水泡弄破,赶紧去医院,请医生帮忙治疗。晒伤的肌肤对透气性的需求更强,千万不可涂抹含油脂及凡士林类的滋养油或软膏类的产品,那会使肌肤无法呼吸,导致肌肤局部坏死。
 
  在急性晒伤消退之前,应避免日光进一步曝晒。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在缓解晒伤症状上,并不比自来水冷敷更有效。应避免使用含有局部麻醉剂和其他易致敏的软膏或洗剂,因为有产生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危险。广泛的严重性晒伤,可考虑早期系统性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
 
  小编提醒,晒伤的皮肤要三至六个月后才能正常,因此不要在短期内再曝晒在阳光下。晒伤后处理不当,会对皮肤造成严重的伤害,紫外线对肌肤的伤害绝不仅仅是晒黑和留下晒斑那么简单,它还会使肌肤变得敏感、出现皱纹、过早衰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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