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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治疗方法及选择原则

2015-03-16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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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胃癌患者应当采取综合治疗的原则,即根据肿瘤病理学类型及临床分期,结合患者一般状况和器官功能状态,采取多学科综合治疗模式,有计划、合理地应用手术、化疗、放疗和生物靶向等治疗手段,达到根治或最大幅度地控制肿瘤,改善生活质量,延长患者生存期。

  1、早期胃癌且无淋巴结转移证据,可根据肿瘤侵犯深度,考虑内镜下治疗或手术治疗,术后无需辅助放疗或化疗。

  手术切除是胃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也是目前治愈胃癌的唯一方法。胃癌手术分为根治性手术与姑息性手术,应当力争根治性切除。

  姑息性手术:仅适用于有远处转移或肿瘤侵犯重要脏器无法切除而同时合并出血、穿孔、梗阻等情况者。姑息性手术以解除症状、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

  2、局部进展期胃癌或伴有淋巴结转移的早期胃癌,应当采取以手术为主的综合治疗。根据肿瘤病情,可直接行根治性手术或术前先行化疗,再行根治性手术。术后需根据病理分期决定辅助治疗方案(辅助化疗或辅助化放疗)。化学药物治疗,分为姑息化疗、辅助化疗和新辅助化疗。

  (1). 姑息化疗

  对晚期不能手术的患者进行的化疗,目的为缓解肿瘤症状,改善生活质量及延长生存期。

  (2.) 辅助化疗

  对手术后的患者进行的化疗,目的为杀灭残存的肿瘤细胞,达到治愈的效果。一般在术后3-4周开始,联合化疗在6个月内完成,单药化疗不宜超过1年。

  (3). 新辅助化疗(手术前化疗)

  对局部晚期手术难以根治的胃癌,推荐手术前化疗,目的在于使肿瘤退缩,创造根治性手术的机会。

  3、复发/转移性胃癌应当采取以药物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手段,在恰当的时机给予姑息性手术、放射治疗、介入治疗、射频治疗等局部治疗,同时也应当积极给予止痛、支架置入、营养支持等最佳支持治疗。

  发现胃癌后应积极治疗,医生会有计划、合理地应用手术、化疗、放疗和生物靶向等治疗手段,尽可能实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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