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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认识四大误区

2015-03-24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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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核病伴随着人类的历史在全世界范围广泛流行几千年,一度有“十病九痨”之说。中国家喻户晓的名著《红楼梦》中,漂亮又才华横溢的林黛玉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在曹雪芹的生花妙笔下,我们看到娇弱、消瘦、频繁咳嗽和咯血的林妹妹,就是典型的结核病患者形象。

  作为肺部疾病,肺炎的疗程为一周左右,而肺结核的疗程却至少六个月。

  1、不能全程用药,由于过早停药引起治疗失败或复发。一些患者朋友由于症状减轻过早停药,也有患者朋友们使用所谓更先进的方法试图短期治愈结核病。但是,结核菌是一种“狡猾”的细菌,表现为快、慢、静止等各种生长状态,其中生长缓慢的细菌很难被药物彻底消灭,主要依靠延长疗程杀灭这类细菌,这是目前抗结核疗程长达6个月的主要原因。即便症状完全消失,肺部阴影也完全吸收,肺结核治疗方案应不少于六个月,结核性脑膜炎疗程不少于十二个月,而耐多药结核病的疗程则在二十个月以上。

  2、认为疗程结束后肺脏还有阴影是还没有痊愈。相当多的肺结核患者在就诊时肺部病变已经存在了较长的时间,具体表现是胸片上病变有“新”“老”病变共存的特点。“新”病变经积极治疗后可以全部或大部分吸收,而“老”病变大部分不能吸收。所以多数患者临床治愈后,肺内会残留一些疤痕组织,属“不可逆”的改变,永远不会消失。即便是治愈的结核病患者,治疗后肺部可能仍然存在阴影,但不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

  3、由于担心抗结核药物的副作用使用中药治疗或所谓的偏方。尽管中医药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但遗憾的是,化学治疗在结核病治疗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没有任何一种所谓的偏方抗结核治疗效果经过严格的检验。同所有药物一样,抗结核药物也存在药物的不良反应,以药物性肝损害多见,具体表现为腹胀、食欲下降、恶心,化验检查可以发现转氨酶或胆红素的升高,但是,药物不良反应只见于少数患者,定期复查血常规和肝功能,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完全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药物对身体的损害。

  4、结核病治愈后仍忧心忡忡,过分担心疾病复发。不可否认,结核病治愈后有极少数的患者在随后的生活中出现结核病复发,但是大可不必过分担心。首先,目前抗结核疗程长达六个月已经充分考虑到结核病可能复发的特点,足疗程治疗能最大程度减少复发的可能性;其次,90%的复发发生在停药的第一年,规范治疗后远期复发的可能性很低。所以,在患者停药的第一年应该定期到医院检查,连续观察一年以后,完全可以正常地工作、生活。

  在过去三十年间,随着结核病短程化学治疗的推广,中国传染性肺结核患病率下降了四分之三,结核病病死率下降超过五分之四。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中岛宏指出“中国在结核病控制所做出的努力应被视为全世界学习的楷模”。目前,科学家们正在研究更短疗程的抗结核方案。可以预期,在不久的将来,有望用更短时间治愈这个长期危害人类健康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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