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与诊断
2015-06-09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妊娠合并糖尿病有2种情况,一种为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又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为妊娠期才出现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因为糖尿病胎儿在母体容易合并高血压,胎儿容易出现生长发育异常,羊水多,胎儿巨大且妊娠晚期突发意外胎死宫内发生率高,分娩时发生难产、死产几率大,因此越来越被重视。
1.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筛查与诊断:
(1)妊娠期已经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2)妊娠早期首次产检:空腹血糖≥7.0mmol/L;
糖化血红蛋白≥6.5%;
任意血糖≥11.1mmol/L,符合以上三项之一,可确诊。
2.妊娠期糖尿病(GDM)的筛查与诊断
(1)妊娠24-28周及以后,进行75g OGTT糖尿病筛查。
(2)OGTT的方法:OGTT前1日禁食至少8小时至次日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时),5分钟内将葡萄糖液(含75g葡萄糖粉+300ml矿泉水摇匀),分别在空腹、服糖1小时、2小时抽静脉血。
(3)OGTT诊断标准:空腹5.1 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 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4)孕妇具有高危因素(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征、羊水过多、胎儿大等),首次OGTT正常,在妊娠晚期可重复进行OGTT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