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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后得放射性肺炎该怎么办?

2015-07-24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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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严重程度与放射方法、放射量、放射面积、放射速度均有密切关系。有认为放射量阈在3周内为2500~3000rad。剂量在6周内小于 2000rad,一般极少发生肺炎,剂量超过4000rad则肺炎明显增多,放射量超过6000rad者,必有放射性肺炎。放射野越大发生率越高,大面积放射的肺组织损伤较局部放射为严重,照射速度越快,越易产生肺损伤。

  放射性肺炎的症状

  轻者无症状,多于放射治疗后2~3周出现症状,常有刺激性、干性咳嗽、伴气急、心悸和胸痛,不发热或低热、偶有高热。气急随肺纤维化加重呈进行性加剧、容易产生呼吸道感染而加重呼吸道症状。并发放射性食管炎时出现吞咽困难。若放射损伤肋骨,产生肋骨骨折,局部有明显压痛。体检见放射部位皮肤萎缩、变硬,肺部可闻及干、湿罗音和磨擦音。肺部广泛、严重纤维化,最后导致肺功能高压及肺源性心脏病,出现相应征象。 胸部放射局部可见皮肤萎缩变硬。胸部放射局部可见皮肤萎缩变硬。

  放射性肺癌的治疗及护理

  在放射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患者有无呼吸道症状及体温升高。X线检查发现肺炎,应立即停止放射治疗。

  单纯放射性肺炎一般不主张应用抗生素,但由于肺组织渗出增加,气道排痰不畅,且肿瘤病人放化疗后抵抗力较弱,易于合并感染,此时应该预防性应用抗生素,但不宜长期应用,以免诱发真菌感染,使病情复杂化。如果没有明确感染征象,一般应用二代头孢类抗生素抗生素即可,当应用糖皮质激素已经控制了局部炎症渗出后即可停用,通常应用5-7天即可。

  吸氧、化痰、支气管扩张剂等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缓解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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