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时,哪些患者需要输液?
2018-08-24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放疗是指用射线消除病灶,作为治疗恶性肿瘤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许多肿瘤可以产生较好效果。但是有一些肿瘤患者在放疗时也会输液,这是为什么呢?
放疗时输液取决于患者的具体病情、治疗方案以及毒副作用等多方面情况。例如部分乳腺癌患者、妇科或腹盆腔肿瘤患者,仅照射四肢或浅表部位的患者,靶区很小的患者,因病情不同,这类患者需要输液较少或无需输液治疗。
但是,对于胸部肿瘤患者来说,其疾病本身发生的合并症,以及照射后产生的毒副作用和反应,所以部分胸部化疗的患者也会进行输液治疗。那么到底哪些患者需要输液呢?
综合治疗的患者
即同步放化疗、靶向治疗的患者。与单独全身化疗患者一样,在放疗过程中会同时使用化疗药物或靶向药物,以增加放疗敏感性和提高疗效。医生对化疗或靶向药物的毒性进行预防和治疗,根据所使用药物的毒副作用特点和患者出现的毒副反应,输入止吐、抗过敏等药物。例如使用顺铂的患者,要求输入适量的平衡盐或电解质溶液。
增敏类药物
由于患者放疗敏感度存在差异,医生会建议患者使用增敏类药物提升疗效,尤其对于病灶较大,病灶内坏死物质较多的患者更有必要使用。
辅助治疗药物
抗肿瘤类:对于大多数放疗患者,考虑到放疗为局部治疗,不能兼顾全身,病灶有远处转移的风险和可能。所以,放疗过程中会使用一些抗肿瘤类的药物,抑制血行转移,同时也有一定的增效减毒的功能。
调节免疫类:调节免疫类药物的使用目前在临床上已使用多年,且应用较为广泛,使用目的是为了增强患者免疫水平,提升自身对抗肿瘤的能力,同时降低感染等并发症的发生。
抗生素类药物
胸部肿瘤放疗患者,放疗过程中由于肺部的直接照射、骨髓造血功能抑制粒细胞的缺乏、机体免疫水平的低下等等原因,极易发生上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胃肠道和泌尿道的感染等。医生会根据临床症状、影像结果和药敏结果等综合判断后给予合理使用抗生素。
营养类药物
胸部放疗的中后期,患者会出现明显的进食量减少、体重下降、食欲不振、体液不足、贫血及水电解质紊乱,甚至出现机体恶液质,严重者会影响放疗进行。所以医生会根据营养评估的结果给予肠内肠外的营养支持,部分患者会使用肠外静脉营养支持,补充必要的脂肪、氨基酸、蛋白、电解质和微量元素、维生素、铁剂等。
对症性药物
例如颅脑放疗的患者需要常规使用甘露醇和利尿剂,降低颅压和脑水肿,预防脑疝;肿瘤压迫气道形成的慢性阻塞性肺炎患者需给予扩支化痰雾化吸入等治疗;放疗期间出现消化道和呼吸道出血患者,需积极给予静脉止血药物加强力度,避免出现大出血危及生命等等。
医生要求在放疗时进行输液,是针对于每位患者的病情而决定的。一些患者会怀疑这是医生为医院“创收”的行为,抗拒输液,不配合治疗,千万不要被社会阴暗负面舆论误导,要正确认识到输液治疗的客观必要性,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