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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癌分类治疗的原则

2018-10-11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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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宫颈癌的处理分非典型增生,原位癌、镜下早期浸润癌,浸润癌的处理方法。

  治疗原则

  1、不典型增生:活检如为轻度非典型增生者,暂按炎症处理,半年随访刮片和必要时再作活检。病变持续不变者可继续观察。诊断为中度不典型增生者,应适用激光、冷冻、电熨。对重度不典型增生,一般多主张行全子宫切除术。如迫切要求生育,也可在锥形切除后定期密切随访。

  2、原位癌:一般多主张行全子宫切除术,保留双侧卵巢;也有主张同时切除阴道1~2cm者。近年来国内外有用激光治疗,但治疗后必须密切随访。

  3、镜下早期浸润癌:一般多主张作扩大全子宫切除术,及l~2cm的阴道组织。因镜下早期浸润癌淋巴转移的可能性极小,不需消除盆腔淋巴组织。

  4、浸润癌:治疗方法应根据临床期别,年龄和全身情况,以及设备条件。常用的治疗方法有放射、手术及化学药物治疗。一般而言,放疗可适用于各期患者;Ⅰb至Ⅱa期的手术疗效与放疗相近;宫颈腺癌对放疗敏感度稍差,应采取手术切除加放疗综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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