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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良因素会引发皮肤癌?

2022-01-28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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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肤癌为皮肤恶性肿瘤,根据来源不同有不同命名,包括表皮、皮肤附属器、周围神经等,一般基底细胞癌,发病比较缓慢,早期治疗效果相对较好,治愈率可达95%左右。晚期患者可出现器官侵害或出现转移。
  皮肤癌可存在经久不愈的小溃疡或瘘管,目前不愈合的溃疡经积极的治疗也可痊愈。如侵犯到骨头、转移到肺组织或出现其他器官侵犯时,可引起严重后果。绝大部分皮肤癌不存在转移性,最大的危害在于局部组织的侵蚀,可向周围或深部侵袭,若侵袭到眼、口、鼻等区域,可导致下睑、上睑、鼻孔、嘴唇缺失,应积极处理。
  少量皮肤癌,如鳞状细胞癌、乳房Paget病、恶性黑色素瘤等可出现转移性,通过淋巴结或血行转移到其它重要脏器,导致占位性病变,引起重要脏器损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皮肤癌早期主要表现为湿疹,当出现明显溃疡、反复感染,需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常见的可以引起皮肤组织恶性病的不良因素:
  1、紫外线,长期大量的接触紫外线是导致皮肤癌发生的重要因素。其它的电离辐射,放射性物质的长期接触也可以导致皮肤癌的发生。
  2、皮肤癌发生的因素就是皮肤上的病变,尤其是慢性的溃疡、慢性的炎症,慢性的刺激对于皮肤长期刺激的过程,同样可以导致局部的细胞癌变,进而形成皮肤癌。
  3、比较常见的皮肤恶性肿瘤,恶性黑色素细胞瘤。恶黑的形成也是黑色素细胞在长期的刺激过程中发生了基因突变。就是平常皮肤上长的黑痣,如果是长在身体上长期受到衣服或者是鞋帽的摩擦,经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样的慢性刺激也可能会发生癌变。
  所以对于皮肤癌的预防,要避免接触大量的紫外线,避免大量的阳光直射,避免接触放射性的物质。如果皮肤上有慢性的病变,我们应该极早的切除或者是采取其它的方式极早的预防,避免它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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