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癌症及其分析
2009-07-28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我国每年新发生癌症患者约120万,死于癌症均80—100万,癌症死亡占总死亡原因的13%—14%,在我国城市地区,癌症已成为威胁生命的头号杀手。为了有效地降低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世界卫生组织癌症专业委员会提出,通过健康教育和预防已知的致癌因素,当今有1/3的癌症是可以预防的;1/3的癌症如能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是可以完全治愈的;还有1/3的晚期癌症通过积极治疗,仍可能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提高生存质量。 为此自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了癌症三级预防的概念。即Ⅰ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以预防癌症为目标,树立癌症可防可治的正确观念,建立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Ⅱ级预防,即早期发现,是在癌症的最早期甚至癌前期将其发现,并给予及时治疗。能显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Ⅲ级预防,又称临床预防或康复预防,是以防止病情恶化,防止残疾为目标,消除痛苦,延长生存时间,改善生活质量。可以预见,Ⅱ级预防可以使约50万的癌症患者得到治愈,其效果是十分巨大的。 癌症病人早期发现的重要环节 1、病人自己:癌症患者有一种错误思想,认为癌症是绝症。因此,有症状不愿告诉家人,不愿就医诊治。应当了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癌症已经是可治可预防的疾病了。国内较大的肿瘤专科医院的资料证明,80—90年代,全部住院病人的5年生存率已超过50%。病人由于缺乏癌症知识,或癌症的早期症状和一般疾病的症状类似,往往延误就诊。因此对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加强普及癌症知识的教育,宣传癌症的早期症状、高危人群和癌症高发区的意义,教育群众在发现可疑症状时,应主动及早就医。 2、医师:90年代初期有人作了调查,在某大城市27所区中心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中,能及时诊断恶性肿瘤的仅占44%,治疗合理的占70%。由此可见,癌症病人在医院被延误诊治的为数不少,在基层医院被延误诊治的更多。有时医师为了节省病人的医疗费用,往往没有给病人作进一步检查和仔细的鉴别诊断。医师误诊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完全相信了影像诊断、内腔镜检查和实验室的诊断或化验报告,由此造成的误诊率可达15%以上。我们提倡诊断肿瘤要采取综合诊断的方法,结合病史、症状和体征,结合多种检查结果,在不一定一致的诊断意见中,仔细分析,去伪存真,不能匆忙地下结论。 3、诊断仪器设备及技术:早期发现、初筛普查癌症,需要有价廉的、简易的、无创伤性的、灵敏度和特异性较高的初筛普查方法。国内应用的初筛普查方法不少,例如用测定上消化道潜血方法初筛上消化道癌症;测定粪便潜血初筛结肠癌和直肠癌;用细胞学方法初筛宫颈癌、肺癌、食管癌和胃癌;用测定血中甲胎蛋白和B超初筛肝癌;用X线检查筛查肺癌、乳腺癌和胃癌;还有用红外线、冷光筛查乳腺癌;最近国内生产的测定某些经络穴位温度微小变化的肿瘤测定仪、耳针穴位测定仪等。1999年还推广了“隐患知”(测定尿中酚类化合物筛查癌症),2000年又推广了“早知道”(测定尿中肿瘤相关因子筛查癌症)。以上初筛普查的方法,必将能提高早期癌症的检出率。 初步筛选普查和早期诊断癌症 发现早期癌症病人,是提高癌症治愈率的关键之一,开展对癌症的初筛普查,是发现和诊断早期病人的奸方法。 1、初筛和确诊相结合:这是国内经常采用的方法,如上消化道潜血阳性或强阳性者,接着用导光纤维食管镜或胃镜检查,如有怀疑处,即采取活体组织用病理学切片检查。又如用痰中检查癌细胞的方法初筛肺癌,常同时应用X光摄片检查,必要时用支气管镜检查和CT。还有用阴道细胞学普查宫颈癌,必要时采取活检送病理检查。这种初筛加精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了癌症的检出率和确诊率。 2、以医院为中心扩大预防工作:上海某医院对60岁以上近3000人固定每年体格检查,对可疑对象进行随访,癌症的早期发现率高达48.24%。北京某医院设立胃肠专科门诊后,对有胃部症状的病人,放宽胃镜检查的适应征,发现早期胃癌的比例从1.6%提高到10.6%。 3、初筛普查还会发现癌前病变:例如初筛宫颈癌时,会发现严重的宫颈上皮不典型增生;初筛食管癌时,会发现食管上皮细胞不典型增生;癌前病变还有支气管上皮重度增生、大肠腺瘤样息肉、萎缩性胃炎、某些良性肿瘤等。对癌前病变的治疗可减少癌症的发生率,例如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在河南省林州市某乡用中药片治疗食管上皮重度增生,5年间减少癌变率47.3%。最近用维甲类栓剂治疗宫颈上皮不典型增生,三个月一疗程,癌前病变消失率达77.42%。上海纺织系统自1958—1980年,对20—55岁女职工定期普查普治宫颈癌和癌前病变,使宫颈癌患病率下降91.6%。 4、考虑耗费与效益问题:在高危人群中或在癌症高发区进行癌症的初筛普查,相对说来耗费较少,效益较高。例如40岁以上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及有慢性肝炎史者,是肝癌的高危人群,上海市在这一特定人群中进行普查肝癌,肝癌的检出率为501/10万人口,较在自然人群中检出率高34.5倍。又如宫颈癌的筛查专家建议,将筛查年龄限制在35—65岁,这样可减少20—34岁年龄段近一亿人的工作量。 5、定期健康检查是早期发现的重要途径:上海医科大学肝癌研究所近年来收治的早期肝癌病人,其中由各种形式的健康检查发现的已占52%。据报道连续10年对2000名60岁以上的老人定期作体格检查,发现恶性肿瘤52例,体检中发现可疑,经随诊又发现恶性肿瘤36例,共计88例,其中71例作了手术治疗,总的术后5年生存率达72.2%。健康检查能早期发现癌症病人,经过合理治疗能显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科学治癌 多年前,王仙姑以一味“还阳草”治癌而轰动京城。当时有的报刊长篇累犊地加以传播,神话般地介绍该仙姑如何在山东某地发现此具有治癌特效的仙草,致使众多癌症患者趋之若骛,门庭若市,纷纷前往求治。一时搞得沸沸扬扬,令人大有癌症已被攻克之感。最后经肿瘤界众多专家联名上告,几经周折,后经立案调查,始证实所谓“还阳草”乃是地瓜秧及花生秧焙干研末而制成。这场骗人钱财、害人生命的闹剧最后以王仙姑锒铛入而告终。 遗憾的是,事隔多年有余,利之所驱,社会上掀起了一股“要发财,抓治癌”的妖风,各种坑人钱财的骗术带着浓厚的迷信色彩,或披着各种冠冕堂皇的外衣乘虚而入,上当受骗者时有所闻,且有愈演愈剧之感。在临床实践中,遇到的受害者更是不乏其人,不但延误病人宝贵的治疗时机,使原本可治之癌发展成不治之症,最后终于人财两空。此种以谋财为目的,以癌症病人为对象的骗术,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常打着家传、祖传、秘传为幌子的各种单方或验方,并往往在此基础上加以改造、发展,打着发掘祖国医学遗产的招牌,冠以各种美名,制成对治癌有“特效”的各种丸、散、膏、丹或汤剂,有的还加以编号,分别专治各种癌症。甚至还出现以孙思邈(唐名医)十代嫡孙自居,在社会上招谣撞骗,专治各种癌症的“神医”。二是五花八门,多不枚举有“特异”治癌功能的各种气功流派,什么“发功治癌”、“练功治癌”、“隔空抓癌”等。最近被揭露的非法组织“法轮功”就是典型的实例,宣扬封建迷信,抵制用科学方法治癌,致使广大癌症患者深受其害。三是近年来已在市场上泛滥成灾,大、小报刊整版宣传有治癌“良效”的各种保健品。 造成此等骗人丑行屡禁不止、甚至泛滥成灾的原因很多。一是由于癌症目前尚属难治之症,患者或其家属治癌心切,又缺乏足够的医学知识,以致“饥不择食”而乱投“医”。也有子女为了向患癌的父母尽孝心,不计其价地购买各种社会上广加宣传的治癌“良药”而致上当。二是这种“良法”又往往均有似是而非的根据,如某科研单位的实验数据,或某“名人”的肯定性意见,甚至有权威人士参与的新闻发布会,鼓动人心的大量“义诊”等,令人真伪难分,无所适从,以致产生侥幸心理而受骗。三是舆论的误导。近来,此种“误导”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但各种不实的医药广告整版地见于报刊,更巧妙的还往往采用专题报导的形式。对某些根本从未在大学任教的“教授”,或从未进过医学院校的“著名治癌专家”的治癌经历进行神话式的报导,不外乎是研究历尽艰辛、疗效甚为显著等字眼,且更附有起死回生的个案介绍,让读者不得不信。患有癌症己属不幸,再遇受骗无疑是雪上加霜,不少患者询问识别真伪之良法。这里介绍几个基本观点,或有助于识别其真伪。 首先,个案有效不足信,举凡科学皆是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因此必定是可被重复的。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因此,各种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其疗效必定是可以重复的,也就是说均有一定的治愈率或有效率,凡是不能被重复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就不要轻信。所以如某种疗法或某种单、验偏方只有成功的个案报告,而无成组病例的疗效,就不能认为此种疗法或药物是有效的。何况,某些治愈的个例是否经得起推敲,尚大有疑问。尤其当今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自封为“教授”、“专家”而同行中并不知其名者大有人在,正有如伪劣产品,贴上名牌商标。所以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加以轻信,要善于区分究属祖国医学宝库中的瑰宝,抑或骗人的糟粕。 其次,气功不能治癌。气功作为一种健身法,在民间流传已久,癌症患者在其治疗后的康复期,每日清晨在一空气新鲜的环境中,通过一定的身体动作,控制呼吸及冥想等以达到安定情绪,调整心态的目的,对健身有一定好处,尤其众多癌症康复期患者聚在一起,同病相怜,互诉衷肠,交流经验,相互鼓励,更是一种很好的集体心理治疗,本来无可非议。但是近年来气功的功效在人为的炒作下,被披上封建迷信的外衣,无限地提升、扩大,甚至吹嘘成具有超自然的“特殊功能”,以致“发功抓癌”、“换气消癌”等等“专治癌症”的气功大师,便应运而生,更可恶的是他们普遍采用“信则灵”的暗示疗法,禁止患者采用各种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延误了宝贵的治疗时机,造成遗恨终身的后果。最近被揭露的“法轮功”的血淋淋害人实例便是确证。所以气功对癌症病人的功效应“定位”在康复期的“健身”,而并非“治癌”,不要相信“授功”或“授气”能治癌。数年前,我们曾举办京、津、沪抗癌明星评选活动,在当选的百余名癌症患者中,全部均是经科学的综合治疗而愈,而无一被气功或单、验方治愈的病例。 第三,保健品不是治癌药。保健品与药物是两类不同的商品,有很大的区别,凡是卫生部正式审定在市场上供应的药物,均有统一的冠以卫药准字的批号,这些药物的药效、毒性、质控标准、适应证、禁忌证、剂量、用法等等均经严格的审核,并定期对其质量进行抽样检查,以保证其药效及安全性。而各种保健品由于不是治病的药物,因此审批的标准就有很大不同,保证无毒,对人体无害,就成为保健品审批的重要条件,而并不审核其药效。因此,规定所有的保健品均不能宣传其疗效,其因即在于此。从另一方面讲,也正因为这些保健品不具备药物的疗效,因此无法按药物申报,也就不能成为治病的药物。可是目前在“要发财,抓治癌”的错误思想驱动下,各种保健品通过舆论的包装,不当的非法宣传,大量的“义诊”活动,纷纷变成名为治癌“良药”,实为图财致富的捷径,使人上当非浅。 第四,动物实验有效不等于临床疗效。抗癌药物的筛选均需经过肿瘤细胞及荷瘤动物的体内、外试验。这是初筛阶段,在有效的基础上,再经过急、慢性毒性试验等18种试验,在全部合格后,经审定才能在临床试用。然后经过临床试验,如该药的疗效肯定,毒性可耐,质量可控,经专家组审定通过后,才能正式给予批号,同意生产。全部过程一般历时需10年。在100种实验室对肿瘤有效的物质中,最后真正能够成为临床药物的大约也仅1-2个左右。因此,在不少并非治癌药物的宣传报导中,常常煞有介事地罗列了一系列对实验肿瘤的有效抑制率,这实际上又是一招骗人的手法,并不说明该物质就是有效的抗癌药,更不能作为治癌药物应用于临床。 治癌战线上的广大医师,每日为从死亡线上拉回患者的生命而辛勤劳动,广大科技工作者为研制有效新药,或新的诊断及治疗技术而忘我工作,但社会上法轮功之流的伪科学,以及以发财为目的的各类骗子,却抱着各自不同的个人目的,设置骗局,将患者推入火坑。为使广大癌症患者不再上当受骗,除应加强科普教育工作,呼吁政府加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治病,无照行医,各种“义诊”及有关医药的新闻报导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严惩各种骗财谋命的治癌骗子,严禁各种“隐性广告”性质的不实新闻报导外,广大癌症患者也应奋起捍卫自身的权益,以亲自的体会揭露使自己受害的各种骗术,努力在抗癌战线上“祛邪”“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