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肺癌 诊断成了肺结核
2010-12-28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患了肺癌却被诊断成了肺结核。癌症手术两个月了,名字还在传染病名单上,并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知去领药。这一奇事被王女士碰上了,让她成为“传染病人”的是南京市胸科医院。
恶性肿瘤被误诊为肺结核
今年8月份,雨花台区居民王女士体检时肺部发现结节影。9月初,她拿着CT片子到市胸科医院挂了专家号。专家让打结核皮试,做痰培养。皮试结果是阳性,痰培养则是阴性。医生就此诊断为肺结核,并给配了一个月的药。
为万无一失,王女士又到明基医院复查。经重拍CT,医生表示绝不是肺结核,有可能是肺部肿瘤。王女士又到军区总医院做8000多元一次的PET—CT,最终确诊为早期肺癌。
“当初要不是多了个心眼儿,多检查一次,不就给耽误了?”王女士说,她越想越害怕,“你想,我在南京工作,能有这么多精力跑医院。如果是从乡下上来的农民,在医院看完病、拿完药就回家了,不就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胸科医院门诊部主任、结核科副主任医师吴玉君回复,经向接诊专家了解,当时给王女士查了结核抗体、做了结核皮试,还查了痰结核菌、肿瘤标记物。前两项是阳性,尤其结核皮试是强阳性,后两项是阴性。“当时断定肺结核可能性大”,因此按肺结核预防治疗。
王女士说,她不记得是否查了结核抗体,但记得只有一项是阳性。而吴玉君也表示,如果患者免疫力差、皮肤敏感度高,不排除结核皮试出现“假阳性”的可能。
肺癌手术两个月后,名字还在传染病名单上
确诊为早期肺癌后,王女士9月底动了手术,并拿到病理报告。没想到,还有事情发生。
肺结核属于乙类传染病,胸科医院把她诊为肺结核病人后,就按传染病防治规定,把她列上了传染病防治名单。
白吃了很多身体反应很大的抗结核药,病情差点被耽误不说,还被当成传染病人“上了名单”,王女士又好气又好笑。可是,按规定应有人来关心她的病情,采取防控措施。但两个月来没有任何人找她,“没见任何措施。”
王女士说,直到本月初她主动找胸科医院,要求从结核传染名单上删除自己名字。结果,12月6日去要求消记录,12月15日突然接到了雨花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电话,询问病情并要求去领药。王女士到现在也不知,她的名字有没有删除?
对此,吴玉君的说法是:11月22日王女士找到医生要求删名字,当天医院已发了网上疫情纠正。
卫生部门:算不算过失,须经专业鉴定
王女士是否可以向医院“索赔”?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胡晓翔说,即使误诊成立,误诊还可分为应当避免的误诊、能够避免的误诊以及难以避免的误诊三类。王女士的情况如果属于前两类,那可以明确地说医院存在过失;如果是后一类,就不能苛责医院。遇到争议,患者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专家小组对治疗病历、原始影像等进行科学判定。
“如果四项检查结果属实,判定‘肺结核可能性大’有一定依据。”某三甲医院肿瘤科主任分析,肺结核与肺癌有些情况很相似,但为稳妥起见,医院应提示患者再做胸腔镜、气管镜、肺穿刺或一些其他检查。
传染病防控存在脱节现象
市疾控中心慢传科科长孙照平告诉记者,列在传染病名单上的患者,区疾防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负起防控责任。如不闻不问,是“工作不到位”。
雨花台区疾控中心办公室张姓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肺结核病人就诊后一个月内应找到病人并进行防治,具体由区疾控部门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该中心蒋主任告诉记者,经其查证,9月10日王女士在胸科医院治疗,9月21日区疾控拿到病情资料,次日转给王女士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雨花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他说,该医院在9月底前“打了好几次电话给王女士,但都没有打通”;曾上门一次,患者家里没人。
对此王女士说,在12月15日之前从未漏接任何一个此类电话,也不知道有人上门。王女士也承认,她确诊为早期肺癌后,未向胸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