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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放疗后遗症

2011-03-25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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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反应及后遗症的处理:
(1)皮肤反应:放疗后可出现皮肤干、湿反应。出现湿反应时,忌刺激皮肤,应暴露皮肤,局部涂含氯霉素、氢化可的松的鱼肝油,或黑将丹。如用1%莪术油膏外涂可预防皮肤损伤。
(2)放射性颌骨炎:放射前应清洁牙齿,拔掉患牙,应保持口腔卫生,在放疗后三年内避免拔牙。
(3)放射性口咽部反应:咽疼,严重时影响进食。咽部可喷含止疼药地卡因及抗生素的药物,或喷双料喉风散。
(4)颞颌关节功能障碍:由于放射损伤,局部纤维化而引起张口困难。防治要避免局部照射过度,注意口腔卫生及治疗口腔感染,以减少纤维化程度。如已出现张口困难,要用木制开口器练习张口动作。
(5)脑脊髓的放射反应及后遗症:多在放疗后1~3年内出现,并愈来愈明显。轻者表现为低头或抬腿时从颈部向四肢放散的触电感或麻木感,重者表现为与照射区域相应部位的颈脊髓节段双侧或单侧的神经损害。如损及大脑,可出现精神症状。预防方法是,脑脊髓的照射量不应超过40Gy。治疗可使用神经血管扩张药如烟酸,或用大量维生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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