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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放疗的适应症

2012-09-25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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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PLC的治疗中,放疗可以应用于下列情况:

  1、局限于肝内肝细胞癌:放疗与介入联合治疗有可能延缓肝内局部播散,显著提高有效率和生存率,循证医学证据为C级;

  2、肝细胞癌伴癌栓:放疗针对外科或介入治疗后出现的癌栓以及原发灶的癌栓(包括下腔静脉癌栓),可以延长患者生存期,循证医学证据为C级;

  3、肝细胞癌伴淋巴结转移:放疗可显著改善淋巴结转移的肝细胞癌患者的生存期,循证医学证据为C级;

  4、肝细胞癌肾上腺转移:放疗可缓解肾上腺转移灶出现的症状,但尚无证据说明放疗可以延长生存期;

  5、肝细胞癌骨转移:放疗的目标为缓解症状从而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但无证据说明能够延长患者生存期;

  6、肝内胆管细胞癌:放疗可延长切除术后切缘残癌和不能切除的肝内胆管细胞癌患者的生存期,循证医学证据为C级。

  上述PLC的放疗大部分属于姑息性的手段,疗效较差,即使能延长生存期,也仅为数月;但是其他的治疗方法,也未能显示更好的疗效,因此,放疗仍然是可考虑的重要治疗方法之一,特别是针对肝外的转移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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